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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节 (第2/2页)
是凉的且能直接入口就行。 它们的作用只是开胃,因此分量不必太多。 然后就是热菜和汤,甜品就是传统的八宝饭。 明谦最先做的就是这道八宝饭,因为这道菜不仅做法简单,而是秘诀就两个,一是糯米越软烂越好,二是成本下的越足越好。 糯米要先煮,煮到八分烂了再捞起来放上料以后蒸。 里面要放莲子,并且是能够煮软烂的那种莲子,而且放多些最好。 然后就是桂圆肉和葡萄干,红枣白果。 最主要的还是豆沙。 虽然是甜点,但这道菜却不适合放太多糖,最好是吃起来甜香却不腻,糯米软烂到小孩和老人都能轻易吞咽,这样的八宝饭配一碗茶简直绝了。 可能是因为梦里做的次数太多,明谦真正开始制作的时候一点都不手生,可能因为厨房里的东西都是他用惯了的,甚至比在梦里还要顺手。 遥看着明谦团肉丸,好奇地问:“老板,你去哪儿学的?” 店里的摄像头都拆了,节目组的人也都不在,明谦眉飞色舞的得意道:“幽君请了厨神入梦来教我,我老师是厨神。” 这名头贼响亮,可惜只能在员工的面前说说了。 要是出去说,听到的人肯定都以为他疯了。 遥咽了口唾沫,不能控制的舔了一下嘴唇:“厨神做的菜好吃吗?” 明谦摇摇头:“没吃过,都是老师吃我做的菜。” “老板,今天我们也吃席对吧?”遥忽然记起来自己竟然没有确认这一点。 明谦莫名其妙:“对啊,今天我们自己也要吃,不然呢?看着他们吃吗?又不是开店营业。” 遥:“对哦。” 明谦:“你去看看你的鸟,他要是想拉了你就带他去卫生间。” 武英听见了,歌也不唱了,用尖细的小嗓门喊道:“我爱文明讲礼貌,从不乱拉,我都是去草丛里。” 自从有了武英之后,明谦都不用从曲库里找歌了,都让武英自由发挥,武英似乎什么声音都能模仿,就连乐器音都可以,只不过跟真正的乐器还是有些差距。 但对一只鸟来说,他已经足够厉害了。 现在厨房够大,依依和明谦各站在一个灶台前,晚晚和楚楚拿着瓜子逗鸟。 · 虽然来这儿也有一个月了,但嘉宾们还真没在这座城市好好玩过,他们先去了本地最出名的建筑物底下照相打卡,然后再去买了一些纪念品,回去好分给经纪人和朋友还有家人。 因为带着口罩和帽子,他们虽然会吸引路人的目光,但只要不把伪装取下来也就不会被拦住。 林穗就像被放出笼子的小鸟,带着助理直接去商场买买买,高档奢侈品就算了,她也不缺,出席重要颁奖礼之类的地方,公司都会给她租借顶级奢侈品牌的当季新款礼服。 私服也有专门的造型师给她搭配。 她买的都是些工艺品,还有些造型别致的杯子,她就喜欢这些小东西,见到就挪不开步子。 如果经纪人在她身边的话肯定会拦着她,因为都是些易碎品,空运回去估计要碎一些,但这次只有助理跟着她,她就放飞自我了。 原本她经纪人说要过来,机票都买好了,结果公司临时有事。 林穗看了半天,把稍微好看点的杯子全买了。 助理有些崩溃:“林姐,买这么多干嘛?” 林穗笑道:“送人嘛,店里的人要送,节目组的人也要送。” “送钱多不好,送别的我也想不出来,送杯子就合适。” “你看这个,送给收银的帅哥怎么样?”林穗拿起一个纯白的杯子。 这杯子不知道用了什么工艺,明明是白色,但就像贝壳一样,在阳光下换不同的角度,就会有不同的颜色折射出来。 造型虽然比较常见,是钻石打磨好的样子,可上手质感好,颜色还特别。 助理看了看:“是挺搭的,不过林姐,我看他好像一直没去染过头发,但头发还是那个颜色。” 林穗低头看杯子:“他不是戴帽子吗?说定就是因为发根已经黑了才戴的帽子。” 助理:“也是。” 买了一大堆东西之后,林穗和助理两个人才勉强提下。 商场里的人也没想到竟然会有人这么多贵得要命的杯子回去。 谁会买几百几千一个的杯子啊。 有钱人不都冲着包去的吗? 早上十一点,林穗和助理坐在回火锅店的车上,她在节目组的群里问:“你们都回店里去了吗?” “我在打车。” “我已经在车上了。” “好好奇老板今天给我们准备了什么菜。” “其实我觉得依依做的菜已经很好吃了。” 来这儿一个月时间,他们在店里也只吃了两次火锅,其它时间还吃依依做的菜比较多,倒也不是他们不爱吃火锅或者不想吃,主要是吃火锅耗费的时间太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