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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节 (第2/3页)
重复,试味,失败后就重来。 明谦心里也清楚,能学到东西总是好的,尤其自己的老师还是厨神,不能浪费这样的机会,所以也不抱怨,不含累,只在心里默默祈祷早点醒过来。 厨神也不说明谦有没有天赋,他只是一遍遍的做示范,让明谦一遍遍的重来,一定要明谦犯过错之后他才会去纠正,而不是在明谦犯错的途中纠正。 明谦做了一个晚上,也只做出一份厨神勉强满意的狮子头。 这是扬州名菜,又叫四喜丸子,食材就要取最细嫩的猪肉,七分瘦三分肥,要把里面的筋膜全部取掉去处,然后剁碎,不切只剁,越碎越好。 光是剁肉这个环节,就让明谦欲哭无泪。 太细了没有嚼劲,太粗了又失去了狮子头的精髓。 明谦觉得自己差点变成了切肉工具。 等肉切好了,又有麻烦来了,肉里不能放芡粉,如果放了就会黏糊糊的,但如果不放又不能成团,所以要明谦两只手沾上芡粉,只让肉丸的表面有那么一层,让肉圆既不会散开,又不会被破坏里面的肉质。 这一步也很困难,明谦虽然一直自嘲是厨房杀手,但其实他对自己的厨艺还是有那么一点自信的——能入口,不难吃,已经超过大部分同龄人了。 可是等他真的开始做这道狮子头,才发现自己是真正的厨房杀手,裹芡粉的时候不是少了就是多了,或者直接把肉里也弄上了芡粉,一次次重来。 等肉圆也团好了,剩下的步骤依旧不轻松,要下油锅炸,炸完上锅蒸,撇去浮油后浇上调配好的酱汁。 “你自己尝尝吧。”厨神把唯一做成功的那盘狮子头推到了明谦面前。 明谦累了这么久,总算可以品尝一下自己努力的果实了,他拿起放在盘子旁边的勺子,因为厨神说吃这道菜不能用筷子夹,于是明谦从善如流,老老实实的拿起了勺子。 他先用勺子碰了碰狮子头的表皮,原本他以为表皮会很硬,毕竟下油锅炸过,但是等他真的稍微用力的时候,表皮竟然轻松的裂开,而里面的肉又像豆腐一样软嫩。 肉汁被锁在里面,此时才完全迸发出来,狮子头的香气也在这一刻完全释放,明谦被这股味道包围在中间,还没有开始吃,口水已经不断分泌。 他舀了一勺肉,肉在勺子里轻颤,还有汤汁从勺子的地步滑落下去。 明谦甚至不觉得这是道菜,这就是一道艺术品! 必须是艺术品! 明谦把勺子送进口中,浓厚的香味在他的口腔里迸发,占据了他的所有味蕾,不仅仅是味道,口感也是他从未吃过的,像豆腐一样嫩,却又能咀嚼,并且越吃越香。 它不是那种吃下去之后或者刚吃才让人觉得美味的食物。 就和它的名字一样,它要从头到尾,牢牢的掌控食客的舌头跟喉咙,让食客的所有感官都被它调动。 明谦一口接着一口,两个小孩拳头大的狮子头被他吃的一干二净,连汤汁都没剩下。 虽然他平时觉得自家的火锅已经是人间美味了,但是现在他觉得论吃,还是得看厨神的。 这次他可没有用羹石水,厨神给他的食材和工具都是人间的东西,能做出这样的味道,靠的就是手艺和对各个环节的细心拿捏。 怪不得大厨工资那么高。 明谦觉得他要是开家中餐厅,这样一道菜不卖个七八百都对不起他的辛苦。 幸好他开的是火锅店,明谦再一次为自己的机智感到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