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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真实想法,以退为进道:“我觉得你很有才华,音乐基础过硬,外形也出色,要是进军娱乐圈,比其他人有更多有利条件。” “不,我不打算进军娱乐圈,我只想把歌卖了。”陆博想了想,又补充道:“当然,我希望卖出合适的价钱,这些歌有什么价值,我自己心里有数。” 薛严却不信,心想等你见识了明星的风光,就该心动了,不过他自然不会上赶着去劝陆博,同时,又因为陆博说的“这些歌”而暗暗心惊,对方究竟做了多少首歌了?难道每一首都像《痴恋》一般出色? “确实,你的歌非常好,甚至可以说非常老道。” 心虚久了,也就麻木了,“^_^” “我想买下这首歌,你打算怎么卖呢?” “都能怎么卖呢?” “一般来说有买断和分成,但我不建议你分成,并不是我为自己考虑,你也知道,现在唱片不景气,如今歌曲盈利,一部分来自歌手演出,还有一部分是通过网络平台和运营商销售,因为歌曲需要歌手演唱,娱乐活动还有宣传费,所以真要是分成的话会比较麻烦,举个例子,比如你将歌曲以分成形式买给某一网络平台,对方绝不会给你保底分成协议,毕竟谁也不能保证这首歌有多少下载量,而普通分成的话,对方也会有诸如‘结算时扣除宣传费、冲榜费’这种条款,而最后这个费用究竟有多少,一切都是对方说的算。” 陆博看着这一长串的话,只觉头疼,卖歌只是他赚钱的一个手段,他的重心自然还放在位面商店上,所以他也希望越简单越好。 “而你可以高价卖断歌曲使用权,这样对方(无论网络平台还是歌手)自然会更加努力宣传,因为要赚回购买成本,这对于还是新人的你来说比较有利,也许普通市民只会看见这首歌,这个歌手,但是圈内人必然会将眼光放在这首歌的词曲人上,到时你在圈内有了知名度,卖歌的价钱也会水涨船高。”薛严不能说完全没有私心,但这样确实对俩人都好。 “要是买断的话,《痴恋》这首歌能卖多钱?” 薛严回复的很快,显然早就想好了,“我想要一次性独家买断这首歌的使用权五年,意思就是说,日后《痴恋》成为歌曲后,我享有出售给各个平台的权利,我之前说了,再好的歌也要由人演唱对吗?而且国内的网络情况你也清楚,我出的价钱是十万。” 前面这么一长串的话,最后总算提到了价钱,陆博看着最后那两个字,忍不住吞了口口水,他之前自然也有查询相关信息,虽然是买断价,但这个价钱也不低了,毕竟他是完全没有名气的,而且他手里还有这么多歌了,卖断给薛严的话,就任他折腾去了,自己也比较省事,毕竟他的重心是在位面商店,而且以后还会继续和谈松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