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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给我一个杀你的理由 (第1/2页)
这家伙穿着白衬衣,满脸都是口红印,就像被三十个女人同时亲了一口那样,看不出他的本来模样。 甚至连年龄都看不出。 踉踉跄跄的走到了桌前,抬手就把丁少一个走狗给拨拉到了一边:“滚、滚一边去,这是我刚才坐的位子。” 这是个在酒店喝多了的客人,走错房间了。 冯玉中最先反应过来,赶紧走过来一把抱住他,低声说:“先生,您走错房间了!” 他是酒店的老板,每一个客人对他来说就是上帝。 上帝错进了别人的房间,这也不是事。 可误入梅花包厢,打搅了丁少,这就是大事儿了。 丁少决不会轻易放过冯玉中的上帝。 如果上帝在酒店内受到伤害,那么冯玉中就会担干系,所以他才赶紧要把这位客人拖出去。 “啥,啥?我走错房间里?草,我怎么可能会走错房间,欺负我喝、喝多了吧?” 喝醉酒的人,有时候力气总是很大,就像这位客人随便一挣扎,就推开了冯玉中,站起来拿酒瓶子点着对面的丁少,斜着眼的骂道:“来,小沙比,咱刚才还没有拼完,继续!” “先生……” 冯玉中心中暗暗叫苦,正准备再走过来强行拖他出去时,丁少的两个走狗却抢先扑了过来,其中一个拿起桌子上的一瓶酒,对着他脑袋就砸了过来。 这时候,丁少也反应过来了,厉声喝骂:“给我把这混账弄死!” 本来嘛,丁少也不是太不讲理的人,知道酒店内醉汉走错房间也是很正常的事,大不了让人給他两耳光就算了,也没必要深究。 可他竟然还敢点着丁少鼻子骂沙比,这就不能饶恕了。 如果不狠狠弄他个生活不能自理,又怎么能显示出丁少的与众不同? 砰的一声,随着丁少的话音未落,一个酒瓶子狠狠砸在了桌子上,碎玻璃四溅。 原来,就在丁少那个走狗举起酒瓶子狠狠砸向醉汉脑袋时,站不稳的醉汉身子向后一仰,恰好躲了过去。 “哟,我草泥马,敢对我来真的?” 醉汉被吓了一大跳。 这肯定个脾气不咋样的主,要不然也不会在看出别人要拿酒瓶子砸他脑袋时,想都没想,抡起手里的酒瓶子,就砸了回去。 他砸人脑袋的准手,可比走狗小弟要强多了,正中额头。 咣的又是一声爆响中,走狗小弟双眼翻白,软软瘫倒在地上。 “麻了隔壁的,敢动手打老子,也不打听打听我王老五是什么人!” 自称是王老五的人,被彻底给激怒了,一瓶子放倒走狗小弟后,伸手就抓住圆桌,猛地向上一翻--桌上的盘子碟子,都被掀到了地上,摔得粉碎。 “快,弄死他,弄死他!” 丁少被一个沉重的瓦罐(里面盛着凤爪)砸在了脚面上,疼的他抱着脚原地跳圈。 其实不用丁少叫唤什么,他那些走狗早就嚎叫着扑向了醉汉。 还算夏天问关心女儿,在现场忽地大乱后,赶紧一手拖着妻子,一手拖着女儿,向墙角那边躲。 夏小韵却挣开了他,眼眸也开始发亮,目光死死盯着那个醉汉。 醉汉满脸的口红印子,谁也看不出他是啥模样,包括夏小韵,可她却能从他说话的声音中,听出他是谁了。 方圆。 方圆本来是被夏天问抓了壮丁,抱着一箱茅台跟着来到梅花包厢的。 不过他只是个小人物,没谁会注意他的。 夏小韵也不会,在看到丁白康的那一刻起,她就忘记方圆的存在了。 直到醉汉说话带‘啥’时,她才猛地想到了方圆。 以往方圆跟夏小韵说话时,总是啥啊啥的,特别老土,没少被她耻笑是土鳖--可是现在,她却觉得听着这啥啊啥的格外顺耳,犹如天籁之音那样。 心已经死了的夏小韵,在方圆跟丁少那些走狗打成一团时,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打,打!给我往死里揍这些畜生,打死一个少一个!方圆,好样的! 狠狠一脚,把最后一个走狗踹趴在地上后,方圆才像忽然明白了什么,抬头茫然的看着天花板,嘴里喃喃说:“咦,好像不对劲啊,我那房间里的吊灯,可没有这样好看。” 梅花包厢,可是唐王大酒店最好的包厢之一,里面的装潢那绝对称得上是金碧辉煌,自然要比一般包厢豪华许多了。 把人都放趴下后,方圆才好像发觉了这一点,用力甩了甩脑袋,抬着头围着吊灯转圈子,嘴里还念念有词的嘟囔着什么。 包括认出他是谁的夏小韵在内,谁也没想到方圆这样能打,几乎就是在一眨眼的工夫,就把丁少所有的走狗都放倒了。 站着的人,都惊呆了。 不过,丁少不愧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当方圆踉踉跄跄的转着圈子来到他面前,却是背对着他时,他就意识到机会来了。 包厢内没啥趁手的武器,不过被吓得浑身发抖的女服务生脚边,却放着一箱青鸟啤酒,这绝对是酒店内打架时最趁手的兵器了,丁少当然不会在机会来临时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