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宫瘦马_第68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68节 (第1/2页)

    “太子殿下说小主这儿有一处莲花池,这鸟喜欢水,平日里无须伺候,它们自个养在水里便活得了。”

    小太监边说着,边来到那莲花池,将那对鸳鸯给放了下去。那两只鸟显然是喜欢得紧,在水中游了游立马就去玩了。

    “只小主要注意,这两只鸟是一对,可万万不可分开养。”小太监拍了拍下摆上的灰土,笑道:“当初恒亲王殿下从雾都派人运过来的时候,喂鸟的奴才没注意将鸟给分开来了。”

    “这两小东西不吃不喝,差点活生生饿死。”

    “恒亲王?” 对于这位恒亲王她倒是如雷贯耳,熟悉得很,听了许多次:“这对鸳鸯是恒亲王的?”

    “是啊。”小太监点着头:“这对鸳鸯就是恒亲王这次带回来的,殿下瞧了喜欢非逼着恒亲王忍痛割爱,这不,奴才就给您送过来了。”

    小太监说完在地上打了个千儿就走。

    玉笙等人走后,又站在水榭上瞧了眼,底下的莲花池中两只鸟玩得倒是欢快。

    她笑了笑,带着奴才们回去:“这外面的都在揣摩殿下与恒亲王怎样内斗,如今看来这两人关系好像还算是不错。”

    “到底是兄弟。”天快黑了,晚上有风,素嬷嬷给她披了件单衣,边道:“打断骨头还连着筋,总归不是仇人。”

    这若是寻常人家,这句话自然不错。

    可这是皇室,关乎着的是皇位,主宰一切的命运。

    玉笙摇摇头,不去细想:“谁知道呢?”

    ——

    到了晚上,天已经完全黑了下,该用晚膳的时候都过了好一会,王全忽然打着灯笼进来,说是今晚殿下不过来了。

    白日里太子走的时候,面上还带着笑意,说是晚上过来陪她用晚膳呢。

    果然,男人的话就是靠不住,这才多久啊,眨个眼就给忘了。

    玉笙心中一边吐槽,一边冲着王全点头:“自然是处理公务要紧。”她让人将冷了的晚膳拿下去热了热,等了太子这么久她都没用。

    王全原路又返了回去,去了书房。

    往日里书房的门是开敞的,今日却是关的严严实实,王全将门口盘旋的小太监指挥走,自个儿接过那托盘打开门走了进去。

    屋子里那股迦南香似乎淡了些,取之而来的是一股陌生的,摄人般的压力。

    王全朝前走的脚步静了静,举着手中的托盘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白玉的酒壶刚放下,一只宽大的掌心就伸出执着酒壶接了过去。

    酒香落入杯盏中,屋内梅花香散开。

    “去了西北这么久,想的就是这口梅子酒。”那人执着酒壶一口灌了,梅子酿前味甘甜,后劲却是辛辣十足。

    那人一口气闷了一杯,眼也不眨。

    太子轻笑了一声,接过那酒壶给自个倒了一杯:“你一去七年,饱经西北风霜,这酒喝起来只怕是早已没了滋味。”

    对面的人低下头来,露出一张与太子十分相似的脸。

    只与太子的天生温润不同,那张脸更加地硬朗,线条分明,五官自然不用多说,天生的上位者,两人的眉眼无一不是精雕玉琢的。

    只眼神不像,浑身的气势也不像。

    太子的这张脸,更加温和些,哪怕是眼神没温度,但那张脸看上第一眼,就是玉,就是雅。

    而这人,五官分明是十分相似,但又可以说是无处都不像。

    不知是西北的冷风吹的,还是杀多了人,可那张脸哪怕是笑着的,却依旧还是带着戾气。像是翱翔的鹰。

    “西北的那些烈酒吃多了,是有些没滋味。”那人放下酒杯,直接掀开酒壶灌了,一酒壶下去跟喝水似的,惊得王全站在身侧,眼睛都瞪直了。

    “下去。”太子皱着眉心有些不悦,王全立马垂下脑袋才知自己冒犯了。

    他收回托盘起身要走,还没扭头身侧的太子又问:“让你传的话你传到了吗?”

    “传到了。”王全点头,想了想,又凑在他耳侧小声儿道:“玉小主还等着殿下您一同用晚膳呢。”

    太子面无表情,只眸中的冷意却是淡了一些。

    他重新挥手,王全再也不敢多留。

    对面的人却是传来一声爽朗的笑,骨结分明的手落在桌面上,空了的酒壶放了下来:“谁啊,是你抢了我鸳鸯,要送出去的那位?”

    太子可没顺着他的话回。

    举起茶盏:“你千里迢迢带回京,不是特意送给我的?”恒亲王又没娶亲,哪用得着什么鸳鸯。

    陈珩低下头,噗嗤笑了起来:“改日让我见见?”

    “不用。”太子摇头,眼睛又落在他身上,黑色的劲装下,还披了一件貂皮大氅:“人都出了西北了,还没适应?”

    六月的天,外面燥热,一身大氅披在身上,却是丝毫不见热汗。

    骨节分明的手拉了拉领口,摇头轻笑,盖的却越发严实了:“这皮子可是我亲手猎的,今年再不穿明年可就过时了。”

    他似是有些醉了,指尖摸着那酒壶,仰头又灌了一大口。

    “宫门快关了,你不能留宿宫中。”

    恒亲王果真是醉了,头往下搭在桌案上:“那……那就住在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