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放弃生命绝对不美 (第1/2页)
2014年7月,芝加哥金融区爆出一桩血案,一位私企高管向老板连开两枪,随后饮弹自尽。芝城南部地区因帮派犯罪,常年火拼不断,但在市中心繁华的商业带,这样的事情还没发生过。 该老板是一位有常青藤名校学历和华尔街背景的成功商人,高管是个资深计算机专家及技术元老。事件的导火索是后者被原地降职,不像单纯的商务行为,据此很多人推测因他年近退休,可能被公司抛弃。尤其他并未滥杀无辜,显然只与老板有极深的个人恩怨。但老板家属提起民事诉讼时,则辩称一切源起高管的精神疾患。 世界太小,老板居然是我同区的邻居,孩子同学的爸爸,满街的红丝带也没挽回他的生命。高管同样抛下妻儿及一众亲朋,在人们无尽的唏嘘和遗憾中离世。 企业究竟是迫不得已还是卸磨杀驴,外人也许永远无法知晓。但我注意到一个独特的现象,不论是媒体的报道、邻里的议论,还是受害人家属的声明,都不称高管为凶手,而强调是老板多年的搭档和密友,因工作发生严重分歧,以至精神崩溃走上极端。换句话说是高管的自杀倾向导致悲剧的发生,而不是恶意伤人,再畏罪自杀。 学校的信息通报和心理辅导也是相同的说法,我只好照葫芦画瓢,给孩子们这样解释。尽管我已经说英语比汉语多,吃中餐比西餐少,想绕明白其中的逻辑仍要使劲扑棱这颗中国脑袋。不过最后我想通了,的确更像自杀,只不过我小时候接触的关于“自杀”的概念是另外的样子。 自杀最早对我来说是件有积极意思的事情。不是我小小年纪活腻歪了,而是事关正义。先有八女投江,后有鬼子剖腹,英雄流芳百世,敌人罪有应得,无疑都是好的。当然,这些都是从电影和小说中得来的,我真正见识到有人自杀,是上小学三年级时。 与如今的高楼林立不同,早年家乡的民居大都为连体平房,因而形成许多胡同和大院。我家住的胡同很小,而东邻是个大院子,我总去那边玩。院里有一家有四个儿子,别名四大金刚,但大的都插队当兵去了,只有最小的小四在。他长得有棱有角,五官周正,十五六岁已经比成年人还高大。但跟同龄人最不同的是,他不用去上学,乍听起来非常奇怪。 那时我们尽管吃喝不愁,美中不足的是主食以面粉为主,大米极度缺乏。解决办法是去一家饭店点个炒菜,然后就能捎带几份米饭。毕竟是紧俏品因此需要排队,父母上班,奶奶看家,哥哥好静,任务就落到喜欢疯跑的我头上。于是我就在一片酒令划拳和烟雾缭绕中,眼巴巴地盼着热腾腾的米饭快出锅。我常能遇见小四,显然他也肩负同样的使命,我们常常交流一下哪道菜好。 一个冬天的傍晚,我照例被派去买饭,当日不知为何不限量,人多极了,推来搡去把我挤出了队伍。万分焦急中,有人一把把我拽了回去,原来是小四大侠从天而降。买到加倍的米饭我很高兴,回家的路上还下起了暴雪,我叽叽呱呱地说,他微笑着听,雪地上趟出几行欢快的脚印。到家后,我奶奶拉过他冻僵的手要捂一捂,他说怕爸妈等急了,便匆匆消失在雪夜中。 事后奶奶跟人提起小四,我才得知他有种见不得人的病,俗称羊角风,发作起来翻白眼、吐白沫、满地扑棱。别人还建议不让我跟他打交道,以防万一被吓着。 从奶奶当时震惊的表情,我猜出了几分不详,更令人震惊的是,没几天就传来了小四上吊的噩耗。因为是横死,家人根本没办丧事,邻居们不让孩子靠近,说会被吊死鬼抓去。有的小孩很残忍,居然模仿着在脖子上绕根麻绳,还假装喘不上气,引得旁人哄堂大笑。我从未参与这种狂欢,也不愿相信小四死了,每次想到他,总有淡淡的悲伤如影相随。我不清楚是病痛还是歧视给了他最后一击,但从此知道放弃生命绝对不美。 后来大米不稀罕了,那家饭店也变成机械轰鸣的工地。我先去北京上了大学,积习未改又疯跑到美国。但生活在这里打了个转,与我的愿望背道而驰,又不能为己所掌控,我一度陷入了剧烈的不适中。我想起过小四,以及很多如雷贯耳的大家,比如老舍、周璇、海子,还有《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