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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1/3页)
李意行明白她的意思:“那就多打几个。” 王蒨不置可否。 这天夜里,二人相拥入眠,李意行难得的什么也没做,只是抱着她。王蒨本就是早睡之人,见他安分,怕他反悔,连忙闭着眼睡去,在她的呼吸绵长之后,李意行伸手去触她的轮廓。他讨厌月亮,帷帐重重不透一丝明光,他用指腹去感受她的鲜活,一次次在心中喊她的名字。 王蒨自然没有察觉。 给糊糊换个笼子的事情交给了李意行。 王蒨对他有一种很复杂的情感,起初,她知道这个人与她绝对无法长久,还有着灭族之仇,便想着冷脸对他,不假辞色,可他和她都是活生生的人,酸甜苦辣不是只吃一味儿,除了仇恨以外,总会生出别的体会。在触及他们二人的原则问题之前,她可以把许多事情放心交给他,像一对真正的少年夫妻。 至于他对她为何要处处讨好,王蒨只能归结于为了谋反而掩人耳目。 这个理由无论旁人信不信,她自己信服就够了,真相对她而言一点都不重要。 时如流水人如舟,不知不觉又熬过去了好几日,王蒨已然取回给二姐买的袖箭,她算着心里头越来越近的日子,又想起二姐从前的飒爽英姿,忍不住连眼中都时刻含着甜甜的笑意。 李意行望着她,不知道为何她能那样高兴,分明前世也不见得多亲密。 旋即,他又明悟,族人于她,正如阿蒨于他李意行,前世没有把握住的、错过的东西,重活一世无论如何也要死死抓在手心,这是他重生的意义,而阿蒨重生的意义呢? 总不能真是为了旁人吧。 这个念头在他脑中一闪而过,又被他否认。 他就是如此自负之人,从来都以为事事胜券在握,这一世可以步步周旋谋划,不曾想过变故都是陡然横生,臂如阿蒨与他一同回来,又臂如庶民起义。 算算日子,原也离他们动身去洛阳没几日。 糊糊从前天夜里开始就总是咬人,起初是咬乔杏的胳膊,又把负责喂食的婢子划伤,整夜里翻来覆去不安分。到最后还把王蒨咬了,李意行一边给王蒨上药,一边盯着糊糊,与它对视半晌。 他从没想过自己有一日能跟一只畜生三番几次动气,笑意已经快维持不住,连语气都有些不耐:“把它送走。” “不要。”王蒨不能认同。 “它把你咬了。” “可我都没破皮呀,”王蒨看着自己的手腕,的确有浅浅的印子,但是连皮毛都没有咬开,她认为李意行小题大做,想与他讲道理,又怕惹他生气,只好慢吞吞道,“你对它真没耐心,说好咱们一起养的,可郎君却不喜欢它。” 李意行看着正在王蒨膝上撒娇的糊糊:“它也不喜欢我。” 青绿色的药膏已经涂抹开,蔓延出一片清凉之意。 “这话是何意,它是畜生,郎君跟它相比什么?” 王蒨收回手,看着眼前这位总被吹捧风华无二的李氏嫡子,委屈道:“这还只是一只猫儿,若是有了子嗣,孩童可比狸奴难养多了,到时候郎君也要与我、与她置气么?” 李意行听她如此说,耳根泛红:“胡说什么,你还小。” 王蒨讷讷住嘴,她忘记自己这会儿才十七,前世这个时候,她们二人别说生孩子,时常玩心重到在外头的庄园疯得连主宅都不回呢。 她觉着自己的精力快到底了,不想再与他周旋。 糊糊总咬人,这事儿她去问了戚夫人,才知道原来是开始长牙了。银球和圆饼捡回来时就不小,她没有经历过狸奴的这个时期,便虚心请教要如何是好。 李莘教她给糊糊缝制实心的棉包,去给它玩儿,省的总咬人。 可王三公主别说是绣一朵花,缝一个包,她连吃东西都是婢子和李意行轮流经手的,重生回来,她在努力适应,可针线活是怎么也弄不明白。因而,这几日她都会去到常侍府中,与李莘一同缝制。 李莘见她几次被针尾顶了手,忍不住劝她:“公主还是请下人弄吧,伤了手可如何是好。” 王蒨含了含指尖,腕间的玉镯轻晃,她摇头:“这点小事,本宫很快就能学会。” 一旁的乔杏眼神放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