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与法的较量_第82章 千万不要报告毛主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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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2章 千万不要报告毛主席 (第2/3页)

纪念产品和韶山旅游纪念品;

    2、负责开发和经营100枚纪念徽章。

    (三)第二经营部职责

    1、自主经营毛泽东诞生100周年系列纪念产品和旅游纪念品;

    2、负责开发和经营一套双面图案镀金纪念章;

    3、负责组织供应筹备办所需的纪念品。

    三、效益目标

    本企业1993年度效益目标总额按税利之和计算定为15万元。从3月1日起实行分部承包,各部承包定额为:总部单独完成6万元,第一经营部3万元,第二经营部5万元。

    四、承包期限

    各部承包均从今年3月1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如各部经营需要可延长一个月承包期,延长的承包期应按今年承包基数的月平均额增加税利上缴。

    五、各部经营场所和设施

    (一)总部设在市委机关,配备办公室、仓库和办公、经营的必需设备。

    (二)第一经营部设在韶山冲,配备门面、办公室、仓库、电话、组合音箱及经营必需设备。

    (三)第二经营部设在市委机关,配备门面、办公室、仓库、电话、组合音箱及经营必需设备。

    六、资金管理和分配

    (一)本企业所有财产和资金由总部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二)商品占用和银行占用资金实行分部定额借贷,供各部门自主经营。总部7万元,第一经营部6万元,第二经营部6万元。

    七、劳动管理

    (一)按本企业《劳动管理制度》执行。

    (二)第一经营部职员出勤的交通和误餐费按每人每天补助1.8元包干使用,从第一经营部经营成本中开支。

    (三)总部职员在承包期内前三个月的工资和效益津贴按第一、二经营部的平均额计发,三个月后按自创效益标准计发。

    八、财务管理

    (一)各部均须严格执行本企业财务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二)各部另行自筹资金扩大经营,必须开出收据,统一入账,分部使用。

    (三)各部开展经营活动的资金必须由总部财务室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小钱柜、漏帐经营、营私舞弊。

    (四)各部在承包前(即3月1日)本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一律由企业承担,继续实行谁经手谁负责的办法。各部在承包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各部承包人全权负责,各部承包期满,本企业原则不接受各部的债权债务。

    九、费用负担

    (一)各部凡从行政机关抽调而来的职员按原单位发放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的总额从各部经营成本中提出收归总部统一管理。

    (二)各部占用的货架、货柜、招牌、音箱均按18个月摊销,分月提留进入各经营成本,家具(含保险柜)按10年摊销,分月提留进入各部成本。

    (三)各部职员按规定上交的风险金,按银行存款一年利率的140%计息,由各部分月提留进入成本。

    (四)各部另行自筹资金可按银行存款一年期利率的140%的标准计息,分月提留进入各部的经营成本。

    (五)第一经营部的门面租金按工商局规定的数额再加原1.5万元集资费利息每月85.5元,由第一经营部分月提留进入成本,第二经营部和总部占用的市委机关办公室,房租水电费合计均按每间每月100元的标准各自提留进入成本。

    (六)各部经营所需的其他各项费用实行各负其责。

    (七)第一、二经营部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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