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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险象环生 (第2/3页)
接受这种方案,那就不得而知了。” a局长、b副局长表示:对博萨先生提出的意见,中国将予以考虑和研究。 叶丽丹从跨进国际刑警总部的第一步开始,对这个组织就充满了神圣感与责任感,她希望自己能成为这个组织中的一员。事实上,公安部领导派她随a局长、b副局长两位资深警官一起拜访国际刑警总部,目的就是为了让她开眼界,见识面,以便日后挑起国际刑警联络官的重任。 叶丽丹回想起这一幕,脸上露出欣慰的微笑,越觉肩上的责任重大。 她用菲律宾语连声催促出租车司机加速,再加速。 出租车司机多得了那700比索,自然不说二话,出租车越跑越快。 这时,出租车司机一边驾车一边问: “二位朋友是赶着参加宴会?还是出席庆典?” “这……” 叶丽丹、何绍军互相望一眼,异口同声地回答: “既是宴会,也是庆典。” “哦!难怪这么着急。” 出租车司机收住了话题,一心快速开车。 叶丽丹又回想起中国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的情景。 从巴黎回国后,中国警方高层进行了多次研究,并报上级领导机关批准,决定在适当的时机正式向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长提出申请。 1984年2月,b副局长陪同公安部俞副部长,在萨拉热窝与博萨总秘书长又一次会见,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警察申请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的程序交换意见。 1984年5月中旬,博萨总秘书长应邀访华。首先,a局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警察申请加入国际刑警组织与其举行了会谈。接着,公安部刘部长、李副部长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博萨,进一步就中国刑警加入国际刑警组织一事进行友好的谈话。 博萨总秘书长表示: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警察机关加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加入后,国际刑警组织将更具有代表性。 刘部长向博萨阐明了中国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的原则立场,并表示在打击国际犯罪方面,中国公安机关愿与国际刑警组织及其成员国合作。 1984年5月18日上午,叶丽丹目睹了那划时代意义的一幕。中国警方在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长博萨先生下榻的北京饭店正式向其递交了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的申请书。申请书首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惟一的合法政府,东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七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每个成员国可以委派一个或几个代表参加。但每个成员国只能由该国政府主管当局委派一个代表团长”,“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代表有表决权”,中国代表团加入后,即为中国政府惟一代表团,由我委派团长并行使表决权。东山只能以中国东山地区警察组织名义派代表留在该组织内,但不能委派团长,无表决权,会议和文件中均不得使用“中华民国”的名称和它的旗帜,也不能用“东山”的名称,只能用“中国东山”。 1984年6月上旬,博萨总秘书长复函中国警方:“你们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的正式申请,经本组织执委讨论,已被列入将于1984年9月4日至11日在卢森堡召开的全体大会日程。” 然而,东山警察当局获悉,立即致信国际刑警总秘书处作出反应:“国际刑警是非政治性组织,本组织章程第三条规定,严格禁止本组织参与任何政治、军事、宗教和种族干预活动。”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