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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第2/2页)
比例尺放大——比如你带去那张是1比10000,如果你把比例尺放大到1比1000,你就可以在地图里藏一把长剑带进去,如果比例尺是1比100,你甚至能带进去一条方天画戟。” 荆轲虽然没有完全听懂我的话,但大致意思明白了,他使劲一拍脑袋:“我真傻,真的!”然后这个荆轲版祥林嫂五体投地地说,“你果然不愧是神仙!” 等荆轲解决了自己的问题,他的第一个关于“仙界”的疑问也随之而来:“那是什么(手指玻璃)?还有那个为什么不见灯油(手指顶灯)?” 呕,卖疙瘩!我被他打败了。 幸好我的回答也很强:这里是仙界,说了你也不懂。 到了吃饭的时候,我把荆轲叫上了饭桌,既然还有一年时间,偷偷摸摸的总不是办法,索性让他早点见光。 荆轲受到了包子热情的款待,包子是个能和我所有狐朋狗友打成一片的人。 在荆轲盯着电视把饭扒拉到鼻子里的时候,包子在我耳边悄悄说:“你朋友‘小卖部’开了。”我低头从桌下一看,见荆轲穿着我的lee,八叉着腿学着我们的样子坐着,拉链洞开,他那根不算短也不算长的家伙正趴在裆口向外了望,我咳嗽了一声,他根本没往心里去。包子借口盛菜出去了,我抓紧时间跟荆轲说:“荆哥,凉快吗?”他就没听我在说什么,指着电视说:“那里面的小人都是你养的?”我只好站起身,指着自己的脐下之物说:“我们这的风俗是不能露出这个来的。” 我以为他会尴尬,但是我错了。 他把那物随手划拉进去,还指着电视,说:“你每天给他们吃什么?”我郁闷地走过帮他拉拉链,刚拉到一半的时候,包子进来了…… 那天晚上我只能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个异性恋者,包子那在昏暗灯光下显得格外美妙的身体像台水泵一样把我抽空了,用包子的话说,她要让我就算有那心也没那力,这样白天上班她就可以不用担心了。直到天微微亮,我们才收拾了狼籍睡了一会,荆轲打了一夜鼾,我发现他是个不难对付的人,说白了他智力上稍微有点欠缺,特容易相信别人,这或许跟他把我当神仙有关系,只要不跟他提刺杀秦始皇,他就跟二傻子是一样的。 白天我比平时晚了一个小时开门,刚把门板拿下来,就发现刘老六就坐在我台阶上抽烟,身边还蹲着个胖子,刘老六见我开门了,把烟踩灭,领着胖子进来,跟我说这胖子是我的第二个客户,他一说这胖子的名字,我就感觉到天塌地陷一样。 有聪明的读者也许已经猜出这胖子是谁了。 是的,他就是——秦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