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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了,甚至两人的父母都认可了这件事——孙继东就是那个时候明白了,自己永远是迟到的那个人。 他从没有想过,他这一生还有重来的机会。 这时他的睡眠情况好了一些,但还是会做梦,重复之前的梦...重复告诉他,当时的思嘉有多害怕,多无助。告诉他,他曾经永永远远失去了他爱的姑娘,即使这个姑娘从来没有属于过他。 “哥?早上天不亮就起床的人是你吧?”孙卫南揉了揉眼睛,特别困。他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怎么睡都不够:“刚跑步回来?” 孙继东在门口穿外套,抬了抬下巴:“吃早饭,爸妈上班去了。” 孙卫南一边接过保姆阿姨递过来的面条,一边好奇问他:“你吃过了?这么早出门?今儿不哥你休息吗?” 孙继东最后戴上帽子:“别瞎管,去会以前的同学。” 孙卫南摸不着头脑,他真的觉得这个哥哥越来越难懂了。就好像突然一下就成了大人,然而,爸妈都很喜欢这个变化——他们觉得这是孩子长大了。但孙卫南就是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孙继东出门之后并没有直接去找钱二喜,他们约的是晚饭,趁着这个时间,他到处跑了跑。带着早就开好的证明,去几个派出所查了查档案,然后又去做了证据资料收集。 忙了一天,时间差不多了,才去找钱二喜。 也没有找北京有名的大饭馆,就是街边的小酒楼,比小吃店还是强一些的那种。一进去,能看到凉菜都被盛在玻璃罩子里,还有一些小吃。后面则是摆放着几张桌子,这里就是吃炒菜的地方。 这是在派出所周围,钱二喜显然更熟悉这里,张口就点菜。 “来条黄花鱼,再切一盘子粉肠...乾隆白菜不错,也来一盘儿。喝酒的话,大冬天来白的,一毛三的那种。”说话间,钱二喜看了孙继东一眼。 孙继东停顿了一下,才说:“我喝啤酒。” “行!”钱二喜招呼老板:“老板,再要一升啤酒!” 其实孙继东已经很久不喝酒了,但今天得走人情,酒桌气氛更好,事情相对容易说。 喝了一点儿酒,两人主要谈了一些过去同学的现状。 “刘莉莉还记得吗?有志气,申请去内蒙古做下乡知青,比不了她!”钱二喜似乎是在为以前的同学叹息。 但是孙继东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儿,钱二喜喜欢刘莉莉,但是人家做了知青,基本上就没有可能了。 之所以孙继东会记得这件事,是因为这个故事在数年之后还有一个后续。谁也没想到,当年的热血女青年终究是后悔了,在知青返城的潮流中回来。那个时候的钱二喜刚刚离婚,两人竟然再次走到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