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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金猪 (第1/1页)
青山村,处于莽莽群山边缘。 俗话说得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青山村的田地不够肥沃,单靠种地是很难养活一家人,更别说是过上有滋有味的好日子。是以,进山狩猎是不可少的。 但凡是青山村的青壮,若是没有一点狩猎的本事,这日子注定是过不红火的。 这十里八村的姑娘若是要嫁到青山村,都会打探一件事情,那就是男方到底是不是一个合格的猎手。 王二柱、铁大喜,都是青山村狩猎的一把好手。 而两人也都在议亲了,娶的还是隔壁同一个村子里的姑娘。 此番随着骆棠进山,两人都是卯足了劲,一定要收获多多。毕竟,这成亲的日子也不远了,家里总得准备些硬菜。 啥叫硬菜? 大鱼大肉,便是硬菜。 村里人没那么多讲究,吃席面的时候,只要有肉,这就是好席面。 “三哥,咱们今儿往里走多远啊?” 王二柱走在骆棠的旁边,手里提着砍刀,将一条从树上顺下来的长虫砍死,顺手一捞,长虫就被他丢进了背篓里。 村里人不喜欢吃这东西,但城里有些人很喜欢这东西。 骆棠望了王二柱一眼,笑了笑,道“今儿,咱们去野猪滩!” 野猪滩,坐落在山中,是一片山谷地。只是临近一片瀑布潭子,瀑布的水流从潭子里流出来,一次次的暴雨之后,在瀑布潭子不远的山谷地形成了一片沙滩地。 “三哥,你这是要准备明儿的回门礼?” 铁大喜两眼冒光,“那啥,等咱们兄弟成亲后,三哥,你得帮我们啊!” “放心!” 骆棠给对方一个安心的眼神,继续前行。 新娘三朝回门,新郎同回,自然是不能空手去的。而在这里的风俗却是,新郎带一只金猪回去,以示新娘子贞洁的同时,也是用这只金猪拜谒岳父、岳母以及妻族的亲友。 到了如今,已经很少有人会这般做,都是带些别的礼物聊表心意。 骆棠对云裳是欢喜的不行,自然想要做到最好。 所以,他早早就想好了,要猎一头够分量的野猪回去。 野猪滩,是野猪出没之地。 只是,狩猎野猪可不是简单的事情。 好猎户都知道,一猪二熊三老虎,狩猎野猪的难度还在老虎之上。只因这野猪没脑子,一旦遇到攻击,很容易就红了眼,发狂不要命。 骆棠带着王二柱和铁大喜走得很快,都是熟练的老手,自然不会在路上耽搁太长时间,除了偶尔安置几个捉兔子、山鸡的绳扣,三人是一路不耽搁。 毕竟,他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回村里。 一旦天黑了,这山林之中,可是真的危机四伏。 再好的猎手,若是遭遇了狼群,也是要饮恨山中。 接连翻过三座山头,瀑布的轰鸣声就传到了三人的耳中,隆隆作响,野猪滩就在山下。 “都打起精神啊,不要大意了!” 骆棠低声招呼一嗓子,一手握紧锋锐的木矛,一手提着砍刀,往山下走去。 王二柱和铁大喜对视一眼,各自将背篓拴在树干上,这才追上骆棠,同样是持着木矛,提着砍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