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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第2/3页)

哥要将Bonnie这样的亡命之徒留在书店了——只有暴徒才能压制暴徒,只有亡命之徒,才能赶跑亡命之徒。

    季疏晨强押着祁隽去医院做了血检,从医院出来时纽约的霓虹灯已经群魔乱舞在影影幢幢的建筑间。

    “你知道哪里有喝酒的地方吗?”季疏晨问沉默的祁隽。

    “附近有一家Perrier,是著名的华人留学生圈聚集地,今天那儿在举行华人迎新,各校学长姐都会去,很热闹。”

    “Perrier?既然这样我可以进去吧?我未成年呢。”

    “……我认识那儿的乐队主唱,我可以带你从后门进。万一警察临检,你可得跑。”

    “当然!我会跑得比兔子还快!”

    各怀沉重心思的两人皆装作步履轻快地走向那家以水命名的酒吧,然后一脚踏入爱与宿命的涟漪中,开启了一切波折的闸门。

    后来有次祁隽问季疏晨:“如果那天我没有带你进Perrier,我们各自的结局是不是都会不同?”

    季疏晨摇头:“你忘记纽约有什么了吗?弱肉强食,醉生梦死,以及,我的爱。”

    为了保护季疏晨,祁隽不知从哪儿搞来了一张面具,鎏金底色镌刻着细腻的玫瑰,绷绳的绸带是米黄色的,疏晨戴着它步入酒吧大厅的第一眼,就望见了熙攘人群中那个神态慵懒却气场强大的英俊男子。

    他靠在沙发上事不关己地看着桌上那些眼花缭乱的道具,嘴角噙着一抹漫不经心的淡笑。似乎是注意到疏晨胶着的目光,他略一抬头,对上不远处那个望着他怔忡的面具女孩。

    If   I      see   you   after   a   long   year,how      I   greet?

    酒桌上突然爆发的叫嚷声斩断了两人无声的对望,众人有节奏地拍掌吹哨叫着“屈湛、屈湛……”,屈湛直起身,接过面前的竹筒,随意抽出一支签,昏暗的灯光流转,他在众人不可置信的目光下勾起了唇角。

    “真心话还是大冒险?!”大伙儿急不可耐地问。

    与此同时,季疏晨上正中央乐队的舞台,抢过正自我沉醉在《南方》余韵中的主唱手中的麦,主场回神忙道:“今天只唱民谣啊!”

    季疏晨顿了下,回头问后边抱着吉他的乐手:“《玫瑰》会吗?”

    主唱惊叫:“绝了,姑娘。这几天正练着还没唱呢,看来首秀得让给你了。”他边说边故作失落地走下舞台,DJ停止了打碟,狂欢的叫嚣者们陷入短暂的歇息,季疏晨与吉他手相视一笑,动听婉转的前奏过后,落落大方地握着话筒唱起:

    “你说你想在海边买一所房子,和你可爱的松狮一起,住在那里。你会当一个心情杂货铺的老板娘,随着心情卖着自己喜欢的东西。生活越来越压抑,你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一个人站在悲催的风里。玫瑰你在哪里,你说你爱的人都已经离去,不要欺骗自己,你只是隐藏得比较深而已,玫瑰你在哪里,你总是喜欢抓不住的东西,请你不要哭泣,我们都只剩下一堆用青春编织成的回忆……”

    其实季疏晨的声线过于清亮,技术上唱不出这首民谣里的沧桑与心碎,但是她站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时,那份极致深情的专注是最令人动容的。尤其是那些略带哭腔的尾音,直白又悱恻,简直是颤到了人心窝里。

    她面具下那双晶亮的眸子直直射向屈湛,而屈湛也一动不动地回望她,柔肠百转,终将静默的目光凝出个“情”字来。

    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个气质出尘的女孩,在出国前的那个小树林里也是。

    屈湛记得第一次见这个女孩是在唐子骏的生日宴上,她一身清新的绿色长裙黑色长发飘摇在微醺的暖风里,只是站在静僻的角落,轻俯身竖指数着海棠花瓣,荀白修长的十指蘸着海棠淡雅的花木香,好似落进了屈湛的鼻腔里。

    不等他上前,他已再次被人为困住。再回神时,角落那个随意一动就会带出腰沟的数花瓣女孩已然消失不见。分明是如此青涩的年纪,细柳般的腰肢却描摹出了屈湛见过的最美的曲线。

    再遇见时,他才顿悟她身上浑然天成的气质从何而来。只是好遗憾,那日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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