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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是特种部队的精英,从野猪蹄子下救一个人并不难,可毕竟前不久刚受了伤,萧湛也是费了一番功夫,才把这个倒霉小姑娘转移到附近的木屋里。 顺便把这小姑娘的牛也拉了回来。 刚回木屋,萧湛就被自己救下的小姑娘抓住了衣角 明明只是想把她挪到稻草堆上,怎么就被碰瓷了? 如果脱掉衣服,就会被人看到满身的伤,指不定要出什么事。 萧湛只得让昏迷的小姑娘枕在了自己的腿上。 烧了一堆火,潮湿的空气告诉萧湛,今晚会有一场大雨,他身上有伤,并不适合冒雨赶路,在这木屋里躲一夜才是最好的选择。 只希望这小姑娘能早点醒来,离开这里。 毕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真要被小姑娘认识的人发现了,对这小姑娘的名声就是毁灭性的打击了! 然而,想象十分美好,现实残忍的不得了。 小姑娘到了半夜才醒来,还占了他的便宜 如果性别转换一下,萧湛感觉自己得抓着这个小姑娘的衣襟,让她对自己负责才好! 倒霉小姑娘是个很奇怪的小姑娘。 从她醒来的那一刻,萧湛就知道了。 开口就叫自己恩人,还问自己是几几年 能是几几年? 1992年8月10日啊! 难不成那一摔,把这小姑娘摔成了傻子? 哦,原来是做了噩梦啊,他就说呢,怎么这小姑娘奇奇怪怪的? 在小姑娘醒来后,萧湛感觉自己的心情就像坐了过山车一样,起起伏伏。 不过,好像也不是很糟糕。 ☆、第一千四百七十八章 他渴望阳光 那是他与姜小轻的第一次见面。 感觉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 在那之后的很长时间里,萧湛都想不明白,自己在高烧将要昏迷的时候,怎么会看到姜小轻的脸,就放松了警惕,任由她带走了自己? 从那以后,萧湛的脑海中,就多了一个名字。 姜小轻。 或许是因为这个小姑娘做的饭菜很好吃,所以自己才忍不住一次又一次的去到那个小山村。 他也知道,这个理由是自己骗自己。 他心里也很清楚,他之所以一次又一次的去找姜小轻,是因为 喜欢。 脑海中闪过这个词语的时候,萧湛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在遇到姜小轻之前,他也不是没从别人口中听过喜欢这个词语,无论是别人对别人说的,还是别人对他说的。 只是,喜欢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