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7章 审案 (第1/2页)
“你儿子在学校杀人你知道吗?”局长敲着桌子问道。 由于事情的严重性,所以这件事情有局长亲自审问。 “杀人?呵呵,那又怎么样,也是他们有错在先。你是不知道,我的儿子有多听话,在家洗碗,拖地什么事情都是他干的。”奕雯的母亲离开凳子,看着局长的眼睛说道。 局长冷笑道:“全班同学眼睛都是瞎的吗?冲进去就对着同学的脑子砸,老师阻挡,连老师一起杀。这,就是你所谓的听话?” 奕雯的母亲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反正你是对我没有任何办法的。我的大财团会把我和我儿子拉出去的。” “在这个法制的社会里,你认为钱还是万能的吗?等待审判来临的那一刻吧。”局长冷哼一声,走出审问室。 接着跑来一个警察,气喘吁吁地说道:“有人用一亿压我们,叫我们放人。” “靠,既然如此那么就把那个女的放了,那个孩子叫她在法庭上见。”局长把手中的笔用力一甩,砸在门上碎开,可见用力之大。 奕雯的母亲给警察局给放了,她还以为自己的儿子也会也放出来,在门口等待了许久没有看到奕雯的身影。想进入警察局,可是却给拦了下来,看门的警察大叔也没有给她好脸色。 “快滚,明天你将会收到一份法院的通知,等着自己孤独终老吧!”说完,自己把铁栅栏给锁上,不给任何人出入。 奕雯的母亲站在警察局门口一夜。一辆警车从里面驶了出来,她用身体去拦住了那辆车的去路。“我儿子呢?”她的眼神不断地往车内瞟去。 局长把头从车里探出头来,看着奕雯的母亲说道:“我还以为你有点觉悟啊,看来我高看你了。” 然后看了看表,继续道:“你还有两个时的时间请律师,如果经过两次的法院传唤没有到的话,对于‘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案件的被告,必须到人民法院参加庭审,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到庭。你自己做好准备吧。”说罢,车子突然‘轰’的一声,加速往前开,奕雯的母亲不敢强行阻拦,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离开。 “怎么可能就这样。”奕雯的母亲拨通了一个电话,交代该交代的事情,搭了个的士去往人民法院。 “书记员书记员宣读起诉书: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画,不得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必庭后提出。 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像和摄影。 书记员:“肃静!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众议院入庭。” 审判长:“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已经在羁押室候审,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审判长:“关于学生杀人,母亲之过失的抚养权审判一庭,现在开庭,接着,审判长拿法椎敲了敲桌子。” 审判长:传被告人罗甜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罗甜,你还有其他的姓名么 罗甜: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罗甜,关于抚养权的问题起诉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你收到了吗 罗甜:收到了。 审判长:a市关于奕雯抚养权一案在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a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罗甜对其子女的教养不够间接导致的杀人案问题。 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长、审判员,组成,由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受被告人罗甜委托,a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徐叶林出庭为被告人罗甜进行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享有如下诉讼权利:省略 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你听清楚了没有。 罗甜: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