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忘却_第16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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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章 (第2/2页)

大学也不在本市,毕业第一年在外地工作,第二年才又回来——也就是三年前。两年前搬到启墩路八号,你们现在住的地方。打过一段时间散工,大概两个月前跳槽到现在的公司,从事婚庆策划。”

    “跟她告诉我的一致啊,有问题?”

    “问题在于,除了这几点,其它就没有了。家庭情况,高中之前的履历,之前还在哪工作过……这些本应手到擒来的信息统统没查到。”

    “直接问她本人不就好了。”

    “不不不,这些信息本身不是重点,重点是‘查不到’这件事叫人在意。”

    “你是指,她出于某些原因刻意隐藏了?”

    “不排除这个可能。”

    “为了什么?”

    “不清楚。”

    可是有说不通的。

    “如果她要隐瞒,为什么还要找你?她明知找私家侦探调查肯定会涉及她。”

    “这也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

    猜测陷入了僵局。

    “话说,你跟她真的是好朋友么?”

    “她经常表示和我不熟,但事实上,我觉得她挺了解我的。也算关心,复诊的日子她都记得,还会提醒。”

    “这样……”林乐喜想了想,“总之你先别跟她提这事,就当作不知道。先观察一段时间,我再调查调查。”

    “我不觉得她会对我使坏。”

    “不是说她使坏啦,只是指出疑点。”

    就像警察总是预设所有人都有嫌疑,大概林乐喜也是这样,是一种职业习惯。

    ——但袁苑桉不该被怀疑。

    若不是她,我已经死在那条过道里,她是我昏迷时唯一担负起照顾责任的人。她不热情,保持一定距离,却也不冷漠,不会撒手不管。她的不远不近令我感到安全,因此我信任她,哪怕林乐喜提出的疑点听上去有道理。

    退一步说,大家都是普通人,有什么好猜疑的呢?林侦探有点偏离了,我想调查的是自己,而她的好奇点却在袁苑桉。

    “我委托调查的是我的过去。”我直接指出,“我的朋友我希望自己去了解,而不是通过调查报告的形式。”

    “诶?你的意思是让我别查袁苑桉?”

    “对。”

    还是刚刚那页,刚刚那行,但我指向了袁苑桉名字的前面:经常联系的朋友。

    “我的通讯列表,一开始只有袁苑桉一个人。”

    “这是云端的通讯录?你手机丢了,只能从云端恢复。”

    “嗯,是的,已经恢复过了,几个月前的备份。就只有一人。”

    “但我调查过了,你所有账户都没有异常登录过,可以排除人为删除。噢,顺带的,也没有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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