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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 第七十四章 「蝶花美人图中」 (第8/14页)
,是为点心着色的,方才已粗鉴过,应是梅子水调了鸡冠花蜀葵汁所制!” 老妇大喊:“那又如何?!难道城中只有老身家做点心?!哪户人家不做馒头蒸糕,做时不点个喜庆花样?大老爷们去满城人家里找一找,看能找到多少?只怕衙门的厨房也有。” 白如依紧盯着她:“但自己调制的红色浆,每家配方不同,恐怕滋味也不一样吧。再则,除却字迹外,还有那块白绢。” 老妇嘶哑喊道:“老身从未买过这种布!” 白如依冷冷道:“对,不是你买的,是丹娥自己带的。你托她帮你做衣服,许给她工钱,所以她到你铺子,不是站在门前买了点心就走,而是进了你家内屋。那条白绢不甚长,却挺宽,系经过裁剪,应为做女子内穿的下裙所用。取来在你身上一比,即知究竟。” 史都尉传一个裁缝到堂,比照证物尺寸,当堂裁出一块同样大小的布,在老妇身上比对。 长则略长了一些,宽处又略短了些。 史都尉道:“好像尺寸不太对。” 老妇却不吭声。 裁缝道:“禀都座,正是对的,多出的刚好是挽边打褶的尺寸。这一块是裙身布,裙腰都是单加的。” 临时挽边,按老妇身上所穿下裙的裙腰长度加配,果然一致。 白如依盯着老妇缓缓道:“还有一点,用左手写字掩饰笔迹这个段子,戏文话本中常见,连在下亦在拙作中写过。于是很多人以为,用左手写字就查不出笔迹了,实则谬误。惯用右手的人用左手写字,乃为让熟人发现不了这些字迹是自己所写。但不论用哪只手写字,人的笔迹都独一无二。” 史都尉又命人取笔墨与一块布到老妇面前:“左手沾墨,在布上写几个字试试。” 老妇盯着白布,突然一猫身,想扑向地上的儿子,被兵卒按住,口中塞入布团。 史都尉道:“想带着你儿子一块儿死?没这么容易。且将真相一一招来,自有王法等着你!” 巩乡长和常村正听到这里,都连连称颂程帅与史都尉英明,白如依智计过人。 巩乡长感叹:“堂审也是痛快淋漓,一道道罪证砸下,如天威雷电,把这魑魅阴邪劈得湮尽!” 桂淳笑道:“实则是攻心之术,那婆子刁滑,如此审问,破其心,震其神,才能令其招供。” 张屏沉默吃菜。 桂淳说得不错,实际上白绢算不上铁证,非惯用手的笔迹很难找到平时的字迹做对照,不如惯用手笔迹容易比对验证,凶手可能在公堂上故意乱写。 至于那红色的颜料。 写在布上,隔了一段时间,染上了泥洼里的泥水,很难验出到底是什么成分,更别说辨认什么独特滋味了。 这件案子,真正算铁证的,只有白如依发现的金波酒。 再搭配堂审问供,终令凶手崩溃,招出实情。 丹娥的家人悲痛万分。 丹娥的母亲乔氏哭道,那老妇万婆在街口开了多年的店,丹娥可算是老妇看着长大的,没想到此妇竟生出这歹毒的念头。 翠娘更哭着问,是不是她害了姐姐,万婆若有记恨,恨的应该是她。以往她们打扮得漂亮一些,穿鲜艳的衣裳,那婆子就向她们念叨,什么女子生来要守本份,朴素方是女德,花枝招展的都不是良家女子之类。姐姐和荷家姐姐都当没听见,只有她忍不住,怼过万婆几回,问她,你老头上不也有簪帕,衣裙鞋袜上不也绣花?你老还用头油香脂,浑身香喷喷,难道要说这叫为老不尊?女德册子里有没有开门做生意的典范? 婆子嘴里就嘀嘀咕咕一番,姐姐或荷家姐姐打圆场把她拉走。 翠娘抽噎道:“有一回那婆子嘀咕得难听,我也骂得她脸上快挂不住了,姐姐还帮我向她赔了个不是,说我脾气爆。我当时不懂事,竟怨姐姐不跟我一起骂她……她,她是不是老眼昏花,天昏看不清,把姐姐当成了我……” 白如依叹息道:“姑娘节哀,此妇一开始盯上的就是你姐姐。” 翠娘不能相信:“为什么?我姐姐人那么温柔那么好。” 白如依道:“对,正因你姐姐如此温柔善良,才被那婆子相中,想让她当儿媳。姑娘你性子泼辣,她觉得控制不了你,反而不敢对你下手。” 乔氏听到此便昏了过去,醒来后痛哭道,当下回想,其实此事早有端倪。 万婆曾屡次在她面前夸丹娥,又总说,你家丹姐儿人好,但少年女子,稍不留神,即会堕落,需有人好好管教。再劝乔氏不要让女儿穿鲜艳的衣服,不要让她们出门,更不要看书听戏,只在家里学习家务女红,将来才能尽力服侍婆婆和丈夫,成一贤德女子。 乔氏听着不怎么顺耳,遂回道,自己夫妇就喜欢姑娘活泼泼漂漂亮亮的。即便姑娘嫁了人,夫妻间也应该互敬互爱,怎的说的养女儿就是给人家备着当奴婢似的。如果姑娘在家一辈子,难道我们家养不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