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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福 (第2/2页)
派混吨中,赵括向着云瑶的玉体。凭着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缓缓地压了上去。好一阵手忙脚乱般地探索后,赵括终于找到了那向往已久的福炮 身下娇喘连连,少男幸福地呻点 漏*点爆的那一刻,赵括突然觉得飘飘然欲仙欲死,全身的毛孔放松开来。如同脱胎换骨再世为人一般。 酒,彻底醒了。 赵括心满意足地看着躺在怀中的苗条气质女云瑶,嘴角泛起一丝自嘲的微笑:“赵括呀,赵括。这才叫幸福。这十来年,真的是白活了!” 漏*点过后的赵括,温柔地抚摸着云瑶。突然间。赵括脑海中猛地浮现出小萝莉李露的身影。 “小萝莉呀,莫怪我,要怪只怪今夜的酒醉,要怪只怪这难以推却的温柔!”赵括轻声沉吟着。 此时的赵括心底却是一派释然:“那日柳林小亭中,虽未有最私密的接触。但我赵括却已略浆喷,也算是第一次给了你。” 想着想着,赵括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小萝莉,今日,再给你收一个姐妹,不会有怨言吧!,小 酒醒的夜,赵括沉醉在初识人事的幸福里,拥着柔软温热的玉体,沉沉睡去。 梦中小萝莉李露的笑容依旧甜美,苗条气质女云瑶的温柔依旧如今夜般美好。 小院厢房中小榻上的鲁云。却翻来覆去难以入睡。适才。鲁云实在忍耐不住,已偷偷在院中吐了一回。待翻涌的酒水吐尽,鲁云突觉灵台一阵清明。 再回到榻上后,这一年来新奇的经历,如同活生生的画面,一幅幅展现在自己眼前。 他本是一苦修的墨家士子。熟读墨家典籍,力行躬耕,尊奉“兼爱、非攻”之道,幻想着有朝一日凭着手中沉重的墨家长剑,妒除奸佼。诛灭暴君,为这乱世中的百姓扫出一番朗朗乾神。 然而,赵墨总舵那场血淋淋的屠杀,将他的美梦击得粉碎。赵墨柜子被害,墨家士子人心海散,他心灰意冷,藏匿山中苦修。 他也曾傍往,也曾绝望,但是。他始终坚信,一定会有自己展露才华的那一天。为母奔丧后,妄图大隐隐于市,贩卖小菜,叫卖邯郸。不成想上天突然把机遇降临在他面前。他偶然地遇到了“天赋奇才”的马服子赵括,更为奇妙地与之结为创顾之交。 为组建军统,他苦口婆心四处游说,终于为赵括引来了第一批才干各异的骨干心腹。 为计赚田单,鲁云忍辱负重,潜伏临崩,见证了赵括灵光乍现的妙策,他竟襄助别预之交的义弟一举赚得齐国安平君田单。 御林军初创;他的铁鹰营扩编至千人,更名鲁氏商社。这数月来。商社的生意已遍布山东列国。帮着义弟赵括把严密的情报网洒遍华夏大地。一个个机密的情报,源源不绝地流向邯郸,流到义弟赵括的 中。 虚伪、紧张、担忧,异国他乡,潜伏者鲁云过看见不得光的日子,每次费尽心机苦苦按集情报,甚至要时时提防性命不保。 荣升为大将军的赵括没有忘却他的功劳。今日,这一切的辛劳终于得到了回报。军功爵第,批,这御林军中赵括之下“最高”的爵位“署长!”这二年前想都不敢想的十级高爵,竟然已经真真切切地授予了他。 个同千夫长的鲁氏商社社长。再加上署长的高爵,自幼在贫寒中摸爬滚打的鲁云,此时觉得无比的幸福,他满足了。 这一切的漳福来得如此突然,都因与一个人的交集,那就是他别顾之交的义弟、“天赋奇才,小的马服赵括。 想到英姿勃、天纵大有的义弟赵括,鲁云微微一笑。再想到赵括曾数次言及的抗秦大岖,鲁云心头一凛:“为了义弟,为了抗秦,我鲁云万死不辞!” 神智渐渐模糊中,鲁云心情大好的进入了梦乡。 睡梦中,鲁云突然觉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所在。这里正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齐整整的九尺玉阶、明黄黄的幔帐、肃然而立的文武两班。 “这是哪里?”鲁云轻轻一声梦吃。 “联之义兄,鲁云。鲁云忽然听到有人再喊自己的名字。那声音竟是来自王座之处。待鲁云回头看去,赫然惊觉:宽大的王座上,那端坐的,竟然是自己的别颈之交赵括小 十余年后,鲁云无数次地回忆着这梦中的细节。赵括登基为“始皇帝”的那日,鲁云终于恍然大悟:“原来那夜酒醉的梦境,竟然是眼前这十余年后的真实!” (注:小黑乃赵括幼年时养的一只全身乌黑的宠物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