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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第3/4页)
的油条、软乎乎的葱花饼,或甜或咸的可口滋味儿顺着窗帘缝隙往车里头钻。在又馋口又勾人的热香气下,绿莺却想起了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 从冰糖葫芦想到刘家,由刘家想到佟固,再到......冯元。 在京郊别院的初见,她的怯,他的强势,一场突如其来的邂逅,牵扯出了之后那样长的瓜葛。熟识后,他的狞,他的宠,似一根纤绳,倏忽拉高,又倏忽下沉,在她心里荡啊荡的,将她折磨的没边儿没沿儿。 在忽喜忽悲的日子中,她怀孕了。冯元耳朵趴在她肚皮上,一声咕噜,可能是饥饿,也可能是羊水,他却非说是儿子打呼。孩子伸个拳踢个腿,他都能乐上半个时辰,从没笑得这么欢欣过的人,那时像一个孩子。 绿莺虔诚地望着天,造物主就是这么神奇。人跟人竟然这么奇妙,从最初的陌生、惧怕,经历了日月变迁,人依然是那个人,可你却不怕了,会亲切,会心疼,会感动,会爱。曾以为的分道扬镳,变成如今的血脉相连,若没有那些烦人扰人的事,他们的路会走得更远。即便将来他宠了旁人,可因着孩子的牵系,他们也永远不可能成为陌生人。 他们俩就是一根绳,冯元在高处,她在低处,他们俩的未来,就是一圈圆环,若没有意外,那圆环会顺顺利利从上滑到下。可世事就是这么无常,一帆风顺永远是那么难,一个个莫名其妙的人,一件件出其不意的事,全将那绳子打成了结,一个结连着一个结,将那圆环阻在途中,他们哪能还有未来。 难道真的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绿莺刷地拉开门帘,朝赶车那人说道:“刘伯,去北门,咱们不去保定了。” 车头调转,驶向朝北的城门。 马蹄踢踢踏踏间,几人出了孟县,攀爬起那唯一一条上坡的官道。 这条路的终点——汴京城。 第94章 临近黄昏时, 绿莺三人落脚在一家名叫“悦来”的客栈内。 此时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大堂几乎座无虚席,他们捡了一张靠里挨着墙边儿的小桌子落座。 时下,胡人的风气渐渐渗入, 对于女子的束缚也比从前宽泛。若不是未出阁的千金贵女, 极少人会戴惟帽。所有人都戴,你若戴, 倒是不会引人侧目, 可若所有人都不带, 就只有你戴, 那就一定会麻烦许多, 世人一定以为, 这人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儿罢,不然为啥遮得严严实实的, 可得看看是啥样子。 有人护着还好, 就如当初被冯元带去上饶剿匪,路上给她备了惟帽。可绿莺此时身边就一对老人家,哪能再节外生枝。故而,她此时正是素面朝天, 荆钗布裙,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个村妇。 说起惟帽,自然想起那回剿匪。回忆往昔,绿莺不由得恨得咬牙切齿, 又气又委屈。打打杀杀的,非要她跟着, 哪里把她的安危放在眼里, 还不是打着夜里由她伺候的心思, 玩物一个,被他在掌心揉搓,那时候是半点尊严都无。 拿筷子使劲儿杵着桌沿儿,仿佛戳的就是那厮,哼,给皇上办差事,还不忘颠鸾倒凤,她忍不住一啐,呸,大色胚一个! 顾不上再想那些前尘往事,感受着四面八方扔过来的视线,绿莺脸上顿时烧起来,不自在地垂下头,百无聊赖地研究起了桌面上的纹路。没戴惟帽,穿戴朴素,可饶是如此,一张白润娇艳的脸蛋儿在一众平淡姿容的姑娘媳妇中,仍是鹤立鸡群。 此时她倒是不怕会有那无赖纠缠,当初在汴京摆摊时,因她有那糖葫芦西施的名头,确是有那胆大的趁她不备沾一下她的手,或是撞撞她的胳膊肘,一众毛头小子以能占到她的无伤大雅的小便宜为荣,之后能在同伴间各种吹嘘,以上种种,不过因她是个未嫁的大姑娘,引人遐想。此时她一个大肚婆,身旁还跟着“公婆”,吸引力定是没那么大了,她就不怎么担心了。 可饶是如此,爱美之心,也是人皆有之,众人仍是有意无意将余光瞥向这里,都是赶路的,风餐露宿中哪能有太多机会瞧见美人,此时恨不得再长他四对眼珠子,多瞅瞅养养眼,有才的能多吟两口美人诗,没见过世面的山野村夫能开开眼界,大姑娘能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