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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第2/3页)
字到三万五千字之间——虽不是非常精确,但大致差不多吧。我得告诉你:即使最大胆的作家,碰到二万五千到三万五千字这个数目,也会心惊胆跳。我们很难明确划定某一部作品究竟是小说还是短篇故事,至少不能以字数来界定,不过当一个作家写出近二万字的东西时,他知道这已经接近短篇故事的上限了。同样的,如果他写的故事超过四万字,就比较接近一篇小说。但是,在二万字以下与四万字以上这两块较明确的区域之间是个模糊地带,作家写到这个地方时,才猛然发觉自己来到小说中可怕的三不管地带——“中篇小说” 从艺术的角度而言,中篇小说并没有什么不对;当然,马戏团里那些畸形怪胎也没什么不对,只是在马戏团以外的世界里,你就难得看到这类人;我的意思是,伟大的中篇小说很多,可是传统上总是只能在类型小说迷的小众市场上销售(这还是客气的说法,比较不客气、但更正确的说法是:几乎乏人问津)。你可以把一部很好的中篇推理小说卖给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麦可仙恩推理杂志,或把中篇科幻小说卖给惊愕、类比等杂志,甚至全知或科幻小说杂志。讽刺的是,好的中篇恐怖小说也有市场:前面提过的科幻小说杂志是其中一个例子,阴阳魔界是另外一个例子,其他还有许多原创恐怖小说的选集,例如由双日书屋出版、葛兰特编辑的“幽影”系列。 但是对于只能用“主流”二字来形容的中篇小说(这个形容词和“类型”一样令人沮丧)就市场性而言,你的麻烦可大了。你忧愁地看着自己二万五千字到三万五千字的手稿,打开一瓶啤酒,在脑中听到一个很重的外国腔问道:“先生,您好,欢迎搭乘革命航空公司的飞机,旅途愉快吗?应该还不错吧!先生,欢迎加入中篇小说的行列,我猜您会很喜欢这趟旅程!来根便宜雪茄吧!把脚翘起来休息休息,我想您的小说还会放在这里很久、很久对不对?哈—哈—哈—哈—哈!” 真令人沮丧。 从前,这类故事真的有市场(他哀叹)——例如星期六晚邮报和柯立尔、美国水星等杂志,不管长篇或短篇故事,都是这类刊物的主要内容。如果故事太长而无法在一期内刊登完毕,他们就会采取连载方式,分三期、五期或九期登完。当时还没有人想到“浓缩”或“摘要”小说的可怕方式(花花公子和柯梦波丹尤其喜欢这种糟糕的做法,你现在可以在二十分钟内读完整本小说),杂志会提供充分的篇幅来刊登小说。我还记得从前我会花一整天在家里等邮差送信,因为最新的星期六晚邮报即将出刊,而之前曾经预告本期将刊登雷布莱德伯利的最新小说,或因为凯伦的连载小说将于本期刊出完结篇。 (那种迫不及待的焦虑心情,让我成为醒目的目标。邮差终于出现了,当他穿着短袖夏季制服、背着邮包、踏着轻快步伐走来,我会在走道尽头等他,身体动来动去,好像急着要上厕所的样子,一颗心简直快跳到胸口。他脸上冷然一笑,递给我一张电费单,其他什么都没有。我的心陡地下沉。最后他于心不忍,终于把星期六晚邮报递给我,封面是由洛克威尔所绘、满脸笑容的艾森豪威尔,里面有一篇关于索菲亚罗兰的报道,还有由派特尼克松执笔的文章我说他是个很棒的人,她说的是谁呢,你猜,当然是她的先生尼克松啦。还有很多故事,有长篇、有短篇,还有凯伦连载小说的完结篇。谢天谢地!) 而且这样的情形还不是偶尔为之,而是每个星期都发生!每当星期六晚邮报送来的时候,我猜我简直是整个东岸最快乐的小孩! 现在还有一些杂志会刊登长的小说——大西洋月刊和纽约客特别同情写出三万字小说的作者所碰到的出版问题,不过这些杂志并不特别欢迎我写的故事,因为我写的东西比较平淡,文学性不太强,有时又太冗长累赘(虽然要我承认这点是非常痛苦的事)。 但就某种程度而言,我猜我的小说之所以如此畅销,还得归功于这些特质(尽管这些特质似乎不太值得赞赏)。我的小说大多是发生在平凡人身上的平凡故事,就好像文学界的麦当劳推出麦香堡和大包薯条一样。我懂得欣赏优雅的散文,但是发现自己很难或根本不可能写出那样的文章(所以我欣赏的作家大都是像西奥多德莱赛或诺里斯之类的写实作家)。如果把“优雅”这个元素抽离了作家的文笔,他就只剩下一条强壮的腿可以立足,那条腿就是“分量”结果,我总是努力写出有分量的作品。换句话说,如果你发现你无法像纯种马一样奔驰,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