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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2/2页)
合奏,也不能打扰他分毫。 纪正初就像个老教授。 迟欢完全忘记自己盯着纪正初看了多久,还在回忆那个认真的教授,在学习上帮了她很多,她很感激。 “想问什么?” 纪正初没抬头,感受到她的视线,“问吧,我们之间不需要拐弯抹角。” 迟欢一时语塞。 纪正初替她说:“想问我为什么帮张书书?” 被他这么一说,迟欢也顿觉疑惑。 纪正初从没接受过任何一个记者的采访,所有有关公司的采访都推给了副总裁陈辰,张书书没有机会接触到他,两个人也没机会认识。 “以后这种问题不必问,”纪正初看完手边新闻,把平板放回原处,看向迟欢,“如若她不是你的朋友,我绝不会帮。” 这句话在迟欢脑子里盘旋好久,直到到达目的地,她还在细细品。 如果不是因为她,张书书与他不过就是个过路人,他没必要掺和李黎和张书书两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只是因为迟欢,纪正初才有去做的理由。 迟欢笑了笑,第一次体会到原来被男人哄是真的能让人飘。 即使这话不是表白。 被人放在心上,也很好。 迟欢下了车,左手撑着要关上的车门,歪着头看里面正襟危坐的人:“你还没夸我呢。” 纪正初:“什么?” “今天好看吗?” 纪正初屏住呼吸,把她又细细看了一遍,突然笑了。 “好看。” 大约是如此简洁的词让纪正初过意不去,他立刻想到上学时,海王同桌经常夸女生的话,纪正初双手拢了拢外套,正经到像是身处新闻发布会现场, “在我看来,南雅市市花非你莫属。” 迟欢:“……” 话是好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 - 一进门,迟欢迎面遇上要出门的爸妈。两人打扮漂亮精致,尤其是迟母,化了妆不说,还特意涂红指甲,正在从柜子里取出一双高跟鞋。 看见进来的人,迟母保持着弯腰拿鞋的动作,眼睛一直盯着她,不确定地喊:“欢……欢欢?” 迟欢把垂下来的卷发撩到而后:“爸妈,你们出去逛街吗?” 她把脚下的小皮靴脱了,放在鞋柜里,“方便的话,回来的时候帮我带个蛋糕?” 迟母一把拉住她,左右看看:“真是我的欢欢?” 长久的直发变成卷发,气质轻熟,刘海被夹上去,露出光洁的额头,整个人的气场都大变。 确认真的是大女儿,迟母欣慰又高兴:“好好好,从头做起,人嘛,哪有什么过不去的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