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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第1/2页)
起来时,睡眼还迷离带雾,更是人面桃花娇,又把温明娇看晃了眼。 到了灶间,灶上已经温着红薯粥和馒头,原来陆英子起得更早,知道两姐妹要上山,早早就起来操持早饭。 红薯粥不顶饿,想到今天的活动量,两姐妹都吃的大馒头。 吃完早餐,背上背篓拿着爬犁,又拿布条各自带着口粮,就到隔壁找堂姐温秋苗。 * 要去团子山伐木的是分场的生产六队,队里有一半是知青,宋溪就是其中一个。 六队在团子山山脚的863农场五分场,从牡丹村到分场,走的都是平坦的大路和草甸子,走起来倒是不吃力。 进了分场就是半山区。 团子山之所以有这么个名字,是因为这座山是这一带唯一一座凸地而起的山。 团子山圆鼓鼓的,像一个被往下压的团子。 山脚下长满了榛材棵子、水柳,走到山腰,目所能及的地方,都是成片的白桦林,再到山上,又是挺拔粗壮的柞树、杨树、红松等等。 黑土地的物产特别丰盛,温明曦一路看着,虽然这时候树木凋零,整座山光秃秃的。 但她仿佛能看见夏天那座团子山,遍布松仁、榛子、木耳、猴头菇、人参……真是,金灿灿的,好晃眼啊。 来下乡当知青的,多少肚子里都有点料,宋溪是六队队长,看见啥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不少队员都爱跟着他走,枯燥的一路倒也不乏味。 宋溪时不时拿眼睛去看温明曦,有些意外,今天温明曦怎么不跟着他了。 两人因为工作,平时经常有接触,他能感受到,她对他是有好感的,所以才撺掇温秋苗带她上山。 宋溪眼里闪过一丝晦暗,他已经想明白了,温明曦虽然不是城里人,除了长得好,其他也一般,但是他眼下最好的选择了。 知青的苦他受够了,如果能娶了她…… 从这些时日的相处和接触,能感受到她性子很软,人也贤惠好说话,娶回家应该能把他伺候好。 而且她家就在镇上,离分场不远,要是能住到她家里去,可不比知青点乌漆嘛黑的破房子好! 他也打听过了,老丈人是保管员,丈母娘是理发员,大舅子是打渔队的,住在她家里,虽然跟城里不能比,但伙食和住宿条件不会太差。 可是今天,她怎么突然这么疏远了。 乐呵呵地一路看着一堆光秃秃的树,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识。 作者有话说: 【下一本年代文预收求求收藏呀】 预收《大佬,这个婚我不离了[年代文]》求求收藏! 方橙第一次见到秦天时,正靠在太平间门口深灰色的墙壁上。 医院的太平间,冰冷、僵硬,连过道打下来的光都透着寒意。 彼时的方橙是编外心理老师,她正在等学生家长来确认女儿的尸体。 学生手册上写的父母并没来。 过了半天,楼道间才响起一阵不急不缓的脚步声,沉稳、有力……一双修长的腿映入眼帘,方橙抬头,对上了秦天冷肃、沉默、哀痛的眼神。 她知道这个人,秦天,是本市十大企业家之一,已逾四十的年纪,依旧高大英俊,站在一群大腹便便的中年企业家里分外显眼,因而出名。 但怎么也没想到,这是那位女学生的家长? 医院的医生过来办理最后的交接手续,喊了一声“方橙”,方橙应是,签好字抬头时,发现过道另一边的男人,正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 眼里的阴鸷穿过冰冷的灯光,让她害怕…… 方橙以为一切都是偶然,哪知一觉醒来,她穿回了二十年前,成了秦天的妻子。 十八线小城的瓦屋简陋破旧,床边的大女儿正满眼惊惧地看着自己。 方橙深吸一口气,翻了翻床头的日历,这天,是秦天回老家,原身准备跟他提离婚的日子。 而且,没记错的话,这时候,她肚子里已经有了二胎,三个月,看不出来。 方橙对着斑驳的黄墙,陷入沉思。 阅读提示: 年代文,从八零年代开始。 预收《穿成假千金大佬未婚夫的娃娃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