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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 (第4/4页)
?但是他也没看见有箭啊。 之后他就分到了一把新武器,跟丹尼尔大人的“□□”长得不太一样,但是十分相似,看得出来属于同一类。大人告诉他们,这个叫做燧发枪。 是的,是“他们”。在场的除了骑士们之外还有十几个人,不是平民就是奴隶,黑皮对他们都挺熟悉,因为都是经常在城墙上一起抵御魔兽的,其中有两个还跟他一样是猎人。 “你们将跟骑士们一起训练,选出用枪最好的十个人。”丹尼尔大人对他们宣布,“以后,你们将组成□□队。” 黑皮简直惊呆了——他们,一群平民和奴隶,能跟骑士们一起训练?而且还要从他们当中选出最好的十个人?这是让平民和奴隶们跟骑士竞争?他,他们配吗?骑士大人们都是得赐神恩之人,他们怎么能比得上呢? 但是等他亲手扣动燧发枪的扳机之后,他就明白了——这种武器,居然不需要神恩也能使用的! “看见这个缺口了吗?”丹尼尔大人指点着他,“这个是准星。缺口、准星、目标,三点一线……” “为什么呢?”黑皮下意识地问。 他身边的一个平民为他的话倒抽了一口气——骑士大人怎么说,听着就是了,居然还敢质疑吗? 可是丹尼尔大人并没有生气,反而夸奖了黑皮:“问得很好。你箭术很好,那么你平常射箭,是怎么瞄准的呢?” 于是黑皮从丹尼尔大人那里听到了“抛物线”、“射速”之类完全陌生的词汇,但等他搞明白之后,他又觉得这些词汇十分熟悉,因为他之前在射箭的时候,早就跟它们熟悉了呀。 想明白之后,黑皮蓦然就觉得手里这把燧发枪亲切了起来,简直就如同他用了十几年的弓箭一样熟悉——火药即是弓弦,子弹便是箭矢,没差呀! 更妙的是,燧发枪能射出至少一百五十步,是他的弓箭射程的两倍,而且在弹仓里装满了子弹的时候,还省去了搭箭上弦的时间,即使他是个残废,停留在某个地方不动,也能射杀魔兽! 黑皮简直爱死了这把燧发枪,如果不是因为在训练之后枪支要收上去,他简直都想抱着枪睡觉了。不过他有信心,这把枪早晚是他的,他一定能在竞争中胜过其他人,甚至胜过那些骑士们! 果然,训练了十几天之后,黑皮他们进行了第一次“实战”——诱杀双头鹰。 这些东西真的太讨厌了,仗着能飞,总是从防守不到的地方发起偷袭。那两个脑袋上都长着坚硬锋利的长喙,一口就能把人的脑袋啄穿,黑皮的一个朋友就是被双头鹰杀死的。 而且自从上次被□□埋伏过之后,剩下的四只双头鹰更疯狂了,逮着机会就要吃人,即使在屏障之内,都时常能听到它们尾羽发出的那种令人烦躁的响哨声。 黑皮躺在一辆板车上,身上盖着兽皮被子,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一个初级骑士穿着身普通的麻布衣服,推着这辆板车。 这样的车还有好几辆,上头或者堆着些粮食,或者堆着些破烂衣服之类,拖拖拉拉倒也成了一个车队。 当然,车队前后也各有几名骑士骑着马领路,都是握刀执剑,看起来就很不好惹的样子。 但黑皮知道,刀剑唬不住双头鹰,此刻在他们头顶,一定就有双头鹰在盘旋。 “有一只——”并排的那辆板车上摆着几个箱子,中间有个人手拿望远镜从空隙里向天空瞭望,“飞得不算高,估计是在侦查咱们。咱们这人也不多,能引下来吗?” 推车的骑士向前方看了看:“再走几步就能撞上那几头野猪,到时候这些东西一定会下来趁火打劫的。” 在失去边陲镇的防守之后,冲进来的魔兽已经随处可见,简直走不出三五步就能撞上。而且这些魔兽较平日里更为狂躁,比如说最常见的雪雀,其实春夏两季在山里见到也无非就是展翅飞远,并不会主动攻击人,可是到了冬季兽潮之时,那是见人便啄,仿佛有什么深仇大恨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