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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1节 (第3/3页)
心里有个底。 李玉芬笑道:“我先回去看小余,等你们下工了咱们再细聊。” 她在人群里找到李先进:“哥,我先回去了啊。” 说着她挥挥手,骑上车朝李家方向去。 朱春花可不放心让李玉芬跟盛景母女单独说话。 她好不容易把盛景养这么大,眼看着就能拿一大笔彩礼钱了,可不能让李玉芬在她眼皮子底下捣鬼。她这个小姑子,能嫁进城里并在婆家站稳脚跟,心眼跟筛子似的,也不是什么厚道人。 她跟李先进道:“妹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我请会儿假回去张罗晚饭。” 李先进点头:“去吧。队长那里,我帮你请假。” 朱春花急匆匆地追着李玉芬的身形跑了。 …… “接我回城?为什么?”盛景打量着原主这位形同陌路的便宜母亲。 一场车祸,她由大好的二十一世纪社会女青年穿越到了一本书里,成了小说里名叫盛余的女炮灰。 李玉芬为什么接她回城?小说里写得清清楚楚。那是因为小说二号女配,也就是李玉芬的大女儿盛琳高中毕业要下乡。 盛琳不愿意去,就借口她谈了个大院子弟对象,窜掇亲妈来接妹妹回城,顶替她下乡。 李玉芬从一个农村姑娘借嫁人完成了阶级跳跃,自然希望女儿借嫁人再让家里完成第二次阶级跳跃。因此盛琳一说,她就答应了。 “瞧你说的。你是我亲闺女,只是替我在你外婆面前尽孝,这才把你放在乡下。现在你外婆不在了,我接你回去不是应该的吗?”李玉芬嗔怪道。 这话不说盛景,就是朱春花听了都不信。 真有这个心,早干嘛去了?李老太可是去世两年了。 “不必了。”盛景淡淡道,“我在乡下呆着挺好,就不去打扰你们了。” 虽说在乡下很辛苦,还寄人篱下要看朱春花两口子的脸色,被她算计亲事。相比起来倒不如去当知青,起码自由自在,也能自己养活自己,不用再给人白干活。 同时,还能借代下乡这事跟盛家大闹一场,与盛家断绝关系。 反正盛家人几乎没养过原主。对原主有养育之恩的,就是已经去世的李家老太太。 但看过小说的盛景却知道,盛琳要下乡的地方是连喝水都困难的大西北。 小说里,原主欢欢喜喜地跟着亲妈回了城,结果对亲情期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得知李玉芬接她回城是为了让她替盛琳下乡当知青,那真是一盆冷水从头浇下,浇灭了她对父母亲人的最后一点期盼。 她也没抗争,心灰意冷去了大西北。想着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欠盛家和李玉芬的生养之情了。 可惜她自幼营养不良,几岁起为了养活自己就拼命干活,身体底子极差。到了大西北水土不服,医疗条件也极差,住的地方离医疗点又太远,没几天就病逝了。 现在盛景穿越成了盛余,如果她的计划可行,她自然不会再由着李玉芬安排,去什么劳什子大西北,把自己置身于危险当中。 如果计划不行,实在没有办法,那她只能下乡插队,以此摆脱这一家子了。 不趁此机会跟这家子脱离关系,以后她情况好转,那家子怕是要跟吸血虫一样巴着她不放。 现在是一九七六年秋天,还有一年半就要恢复高考。只要她截胡住盛琳的金手指,拿着钱养好身体。就算去了大西北,她也有信心保住性命。 一年半后,她就能凭着高考回城。 作者有话说: 新书来了,求收藏,求评论嗷嗷嗷~ 第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