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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过去 (第2/3页)
一次坐着绿皮火车来到城里的青年满眼冒着光彩。现代化的高大建筑,闪烁的霓虹灯,宽阔道路上车水马龙,时髦的型男靓女,还有拿着磁带机复读机听英语的学生,举着小灵通洽谈商务的商人,躲在花园后面玩游戏机和拓麻歌子的孩子,夏日的阳光照耀得整座城市亮闪闪的,风有些热烈,却温和。这些他不曾见过的景象通通倒映在他小小的眼睛中,让他大开眼界。 原来志愿者们讲的是真的! 他掏出了几枚钢镚,按照志愿者给他的照片,来到火车站的公交站前安静地等着车。 他的目的地是距离市中心很近的公安局。 他走到门口那,刚要解释他是来找人的,身边突然冲过一个穿着警察装束的人。 “哟!这是新来的吧!快快快就等你呢,那边都准备好了!真急死我!” 青年来不及辩驳,紧紧抓着还算看得过去的迷彩双肩包,就被那个人拉走了。 “这是新来的精英,快带走,我还有点别的事!”那人忙忙叨叨地跑走,把懵懂的青年留给另一个贼眉鼠眼、留着小胡须的矮个子中年人。 “你叫什么名字?”他的声音很尖锐。 青年不敢不回答,小声地说:“谢尽华。” “哦,谢金华,你记着,进去之后你就是个想打工的,听我说能赚钱,被我拉拢过来。其他的你们都专业,我就不说了。传递消息的号码你记一下。” 什么打工、拉拢、专业?谢尽华张张嘴,他只是想来找那位资助了他近十年的好心大叔,带着自己的录取通知书,让他和自己分享这份喜悦,亲口告诉他,自己也想成为他这样善良的好警察。 而这一切都因为这场意外,破碎如灰飞烟灭。 那是一个盗窃团伙,后期又加入了儿童拐卖的团伙。 他第一眼见到老大,这个脸上有刀疤的男人,就知道这个高大的人非常狠,如果违背他,恐怕就要没命。如果没有命,他甚至不能和想见的人见上一面。 为了保命,他几乎是瞬间,捏造出一个假身份。什么出生后父母双亡,没上过高中,跟村里小混混打架进过两次监狱,想在城里干点活,赚钱养活自己。 在团伙里,他不能逃跑,到处都是监视的双眼。他不得不去偷去抢,混口饭,留条命。他还记得他第一次帮他们拐卖儿童,是扮演成刚来这里的大学生,向推着婴儿车的母亲询问路线,他的同伙猛地冲过去把孩子抱走,他假装要帮那位母亲追回孩子,趁机逃跑。 这一待就是两年。谢尽华过得很麻木,带他进来的卧底到被老大杀死,都不知道是来错了人,而他的老大将他提拔起来,作为自己的得力助手——不用亲自动手,却要见证一场场风波,不作为。 谁来救救我。 “我的手很脏,虽然没有直接碰到鲜血,究竟是在那样一个地方待了两年。说来挺可笑,我发现自己还挺会演戏的,老大他特别信任我。最后那天,我成功把消息传了出去,我知道警察很快就会来救我。”谢尽华低下头,“可我知道,拿着被偷抢走的东西与孩子换来的生命,我已经走上了不归路。”做错的事已经被铭刻在时间的洪流中,永远地改变了原有的轨迹。别无选择,渴望着被拯救的解脱。 团伙的老大抽着呛人的劣质烟,半醉半醒地对面前的谢尽华说着话。 “再做最后一批就金盆洗手了,后半辈子,也要有命享钱。我也知道,人贩子做的这是丧尽天良的勾当,你年纪轻轻,到时候分你点儿钱,别跟着我们,找个厂子或者开个店,以后好好做人去吧。梅姐那边别再联系,前几天我做梦,梦见冤魂索命,是孩子们找我来了,被割下舌头的,被砍断胳膊腿的,后背被反折过去的,要我偿命。” 谢尽华脊背发凉。但老大凶恶的目光居然充满了温和。 “人年纪大了,信命,信鬼神。最后一次,再听哥一回,是哥把你当兄弟,有时候觉得,我要是有你这样的儿子,绝对不能把你带上这条路,甚至,别认我是父亲。” 他用了真心,掏心掏肺,只可惜他不知道,面前的年轻人早已经将他们出卖。 …… “华仔,我错看你了。”得知被警察包围的老大恶狠狠地瞪着跪在地上的谢尽华,把他踹倒在地。 枪口顶着谢尽华的太阳穴,老大叼着烟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