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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熊猫,揣崽跑不掉了 第13节 (第2/2页)
褚墨之前表示自己厨艺一般,但齐团团吃了一口,觉得太好吃了,他很少吃到这些家常菜,毕竟他来到人类社会后,就只在外面的餐厅吃过。 所以,在尝到家常菜后,意外的俘获了齐团团的口味。 除了褚墨做的几道菜,齐团团做的那个土豆炖牛腩竟然也还不错。 虽然土豆块奇形怪状,但还挺入味的,调料的味道和牛肉特有的香味和土豆融合的特别好,牛肉也很嫩,这些优点可能都是因为炖的时间比较久的缘故。 也算是歪打正着吧。 齐团团尝了一口后,毫不犹豫的把土豆炖牛腩挪到了褚墨面前。 褚墨看了他一眼。 齐团团笑嘻嘻道:“你吃这个,这个是我做的。” 好歹也算是完成了给褚墨做饭吃的承诺。 褚墨没有说什么,只不过接下来夹菜的时候,往土豆炖牛腩这道菜里伸筷子的次数明显多了很多。 到最后,齐团团发现自己做的土豆炖牛腩竟然是吃的最快的。 他简直开心的不得了。 —— 齐能能说最近自己发现了一个好玩的地方,让齐团团跟自己一起去。 齐团团当然很快就答应下来了,和齐能能约好了时间。 同行的不光是他们两个,还有另外几个成精的动物,无一例外都是熊猫。 齐能能说的好玩的地方,是一家高级会所,他之所以过来,是听别的熊猫说,这里有种竹子酒,喝起来带着竹子的香味,特别好喝。 齐能能当时听说之后,就默默记在了心里,这不,一有时间就撺掇了另外几个熊猫跟他一起过来尝尝特别好喝的竹子酒。 几只熊猫,包括齐团团在内,听到之后都特别馋,一个个到了地方,就迫不及待的点了特别好喝的竹子酒。 等待得过程中,他们透过一旁的窗户,发现外面还种着一圈竹子,一阵风吹过,竹叶被吹的沙沙作响。 别说,还颇有种闹中取静的意趣。 当然,几只熊猫完全不懂这种感觉,他们只是看着外面的竹林,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得家。 不是人类世界的住处,而是他们在山里的家。 那里有一大片竹林,每天都有特别鲜嫩的竹子可以吃,以前每天在那片竹林里生活,倒不觉得什么,现在出来在人类社会久了,还怪想念的。 甚至其中一只人形长的憨头憨脑的熊猫,已经开始抹眼泪了:“等过年放假,我一定要回家,尝一尝我家门口的竹子。” 说着说着,正好他们点的竹子酒上来了。 起先齐团团还以为竹子酒是竹子酿的酒呢,他还特别期待,毕竟他只吃过竹子,没有喝过竹子酿的酒,就想尝尝。 等酒上来之后,他才弄清楚,竹子酒并不是竹子酿的,是把原浆白酒倒入竹子做的容器里存放,经过二次发酵的酒。 由于存放的时间久了,自然而然的酒沾染了一些竹子的香味。 在弄清楚这些之后,齐团团就有点失望了,不过既然都来了,他还是想尝尝。 一罐罐的竹子酒被服务员用托盘端上来,然后用专门的工具打开,刹那间就有酒香缓缓散了出来。 齐能能率先尝了一口,然后眼睛一亮、“好喝诶!” 说完,又喝了一口。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品尝起来,有的人喜欢,有的人就感觉一般般。 齐团团就是感觉一般般的那一类,这酒虽然带着竹子香,但是,更多是白酒的刺激感,齐团团一直对这个味道不太感冒,即便多了竹子的香味,也不能扭转他对白酒的感受。 至于齐能能为什么喜欢,大概是因为他本身就比较喜欢喝酒。 不过虽然这竹子酒让齐团团大失所望,但是他也没有表现出来,小小的喝了一口后,就没再喝了。 默默的喝着他们另外点的饮料,他还是喜欢甜滋滋且有点清新的汽水。 —— 会所的另外一处,一个中年男人身旁跟着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 青年名叫王鹏,是中年男人王东方的儿子。 此时王鹏一脸的不耐烦:“爸,你谈生意就谈生意,叫我过来干嘛?我就不是谈生意的那块料。” 他一边说着,一边还不安分的打量着周围穿着旗袍得服务员,嘴里嘀咕:“不过你来的这地方确实不错。” 王东方倒是没在意自己儿子用那样的眼神去看服务员,不过他还是很生气,主要是恨铁不成钢:“你知道我用了多大的关系,才让今天这位给我一点时间吗?我叫你过来那是为了你好!” 王鹏不屑的撇了瞥嘴,显然没往心里去:“爸,我就不懂了,咱家得家产别说这辈子了,我下下辈子都花不完,你自己拼命就自己拼,我干嘛还要努力?” 王鹏这话说的没错,王东方当年赶上好时候,跟对了人,慢慢发家了,只不过那时候只是有点小钱。 到了后面,他走了狗屎运,去跟着投资房地产,狠狠的赚了一笔,那时候他再傻,也能感觉到房地产这块很有潜力,何况他又不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