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王才不是歌伎_本王才不是歌伎 第1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本王才不是歌伎 第13节 (第3/3页)

剧这些古典音乐来讲,流行音乐更为通俗易懂。我一直坚信优秀的艺术是不需要门槛的,那样才能让更多受众听到,所以现在可以回答你昨天的问题,我能接受做流行音乐。”

    庄泽野微微动容,没想到他对待这件事不是得过且过,而是真的在认真探索。

    小陈忍不住说:“辞述,你这话讲得太好了,简直不像是你说的。”

    他说完自己一愣,嘿嘿笑了:“我胡说八道的,你别在意,继续继续。”

    温辞述说:“我在网上看了些相关言论,了解到……古典乐地位是比较高的,只是并非每个人都欣赏得来。流行乐发展到现在自然有它的优点,如果能够把古典融入流行当中,可以很大程度让现在的年轻人接触到更深刻的音乐。”

    “礼乐在古代因歌颂天地阴阳万物而生,《礼记》有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这和现代音乐其实是一个道理,若是用另一种方式去传承,相信他们一定会接纳古人的智慧。”

    小陈竖起大拇指:“太有文化了,我简直一个字都听不懂。”

    庄泽野把眼镜摘下来,仔细端详他。“凡音之起,由人心生?”

    他勾起嘴角:“说的很好,其实你含蓄了,直接说学音乐有鄙视链比较贴切,古典派总是很难接受通俗派。所以你认为,通俗音乐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温辞述说:“我觉得在于引起共鸣,它能够通过最简单的方式、在最快的时间内让听众产生情绪共振,而古典乐则需要更多的知识储备和个人理解,这大概是流行乐受众如此之广的原因之一吧。”

    他随手点开手机歌单,找到一首歌举例。

    “比如你这首《海弗里克极限》,我昨晚听了好几遍,第一次听就被带动了情绪,心里产生一种热烈又缅怀的感情。”

    庄泽野似乎没想到他连自己的歌也听了,表情微微一怔。

    这首歌的风格是典型的旋律说唱,主歌部分节奏感较强,副歌则加入了童谣的元素,歌词主旨是回忆小时候的生活,不过是写词手法抽象跳脱,并不类似普通的浪漫歌曲。

    单曲介绍上写着:海弗里克极限指脊椎动物正常体细胞的分裂次数极限,人类细胞分裂次数大约是40-60次,每一次在2年左右。人体的极限在120年以内,在此期间dna复制一次,端粒dna就缩短一段,当端粒缩短到海弗里克点时,dna就会停止复制,细胞走向衰老,而你离开我身边。

    温辞述想起了听这首歌时的一个疑问:“你这句rap是什么意思?”

    手指拉出屏幕上的一段:

    「飞龙打败短吻鳄用尽浑身力气,金色玛利亚挥舞权杖掩盖盛夏里的秘密」

    他若有所思:“事实上,你这首歌里,很多典故我都不知道来历。”

    能猜得出是化用,但不了解具体含义。

    他点进这首歌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是flora团内单人歌曲里面最火的三首之一,呃,其实火的三首全是庄泽野的,听完也能理解他为什么会成为团内大top。

    用心做音乐的酷哥,这个人设的确很有魅力。

    庄泽野把墨镜拿在手里抛了抛,脸上没什么表情。

    “随便写的,为了押韵。”

    类似的话,温辞述在网上也刷到过,说rapper都没什么文化,为了押韵乱写一通。

    但显然他知道庄泽野不是乱写,也感觉到了他的敷衍,这时车开到了公司门口,庄泽野头也不回地拉开门下车走了。

    小陈转过身体,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有话就说。”温辞述看着他。

    小陈叹气:“你听歌之前,不看看这首歌的背景解释吗?”

    温辞述莫名其妙:“只看了一段,怎么了?”

    “这首歌是他写给他奶奶的。”

    “哦。”

    “他奶奶几年前去世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