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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高门 第44节 (第3/3页)
,不再是一个名字、一个讲述出来的冤屈故事,而是切切实实的一个人。他们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那个“水”,是全国赋税的来源,是一个国家正常运行的国本,但在京城、在朝堂上,却从不会有他们的声音。 他们存在于政事堂那些奏疏卷册的数字中:某某县,农户两万一千八百二十二户,壮丁五万四千六百七十五;或是某某年,某某县水灾,三千余人卒。 徐家的案子,就算上报,也只是一个霸占民田、压榨佃户、以强权欺压百姓而已,陈有田这个人都不会被上面所知道。 静静听陈有田陈述完案情,陆璘便问一旁的丁文孝:“陈有田所指的这些,丁文孝你认吗?” 丁文孝立刻道:“当然不认,大人,草民冤枉!那佃户的租子是一早说好了的,他要不认他别租地啊,认了不就得交租么?再说地也不是我的,我替主人家收租混口饭吃而已;那许珍娘自己想免租,跑来勾引我,我只是一时没把控住而已,毕竟那娘们儿风骚……听说现在还去杨柳店当婊子卖去了……” “你闭嘴,分明是你们逼的!”陈有田在一旁怒吼,几乎要爬过去打他,丁文孝朝陆璘道:“大人你看这瘫子,这得算一个咆哮公堂吧?” 陆璘看向一旁李由,李由站上前道:“丁文孝,知县大人让你陈述案情,不是让你诋毁他人,你再这样谩骂污辱原告,可是要挨板子的。” 丁文孝立刻道:“好好好,我忘了,那我说那许珍娘是做□□去了行吧?所以啊,这女人天生就是个淫荡下贱的,这她跑来勾搭我,我又早些年就死了婆娘,当时实在是忍不住是不是?结果这陈有田知道了,竟拿着锄头来我家要杀我……” 馨济堂内已没了病人,施菀收了东西似要出去。 枇杷问:“师父今天怎么走这么早?” 施菀回:“我去看看县衙是不是还在审案。” “就是刚才刘老二说的那个瘫子告状的案子?我也去看看,一听就有冤情,不知这次这知县大人能不能查清案情,帮他讨回公道。”枇杷最爱看热闹,出门比施菀还积极。 施菀是既想知道案情怎样了,又担心事情进展不顺利,想着等消息还不如去看个明白,所以与枇杷一同往县衙而去。 到县衙时,外面早已围了好几圈人。 公堂上,李由朝着丁文孝道:“朝廷有法令,田主与佃户,收租比例不得超过六成,而你当年对陈有田收的租子已到了八成——” 丁文孝要说话,李由接着道:“我知道你要收的按额度是七成,但对他们家当年的收成来说就是八成,而且你还扬言陈有田对你不敬,迟早你要废了他、让他记得,然后你再去逼迫许珍娘,证据就是有人看见你在田梗上拦住许珍娘去路不让她走。 “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你之所以一定要收八成租,就是冲着许珍娘去的,你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许珍娘这样一个柔弱又心疼丈夫的女子,一定会受你的胁迫。牺牲自己,全家尚有口粮,不牺牲自己,则是家人饿死。丁文孝,你威逼、胁迫许珍娘委身于你,也是强奸! “试问,一个恶霸对一个女人说,你若不从我,我就杀了你丈夫和孩子,从了我,我就放他们活路,女人走投无路而从了,难道叫存心勾引?” 丁文孝大喊道:“我没逼她,是她主动勾引我,她去杨柳店做妓女就能证明!” “她去杨柳店,那是黄正鸿的案子,与你无关。”李由说,然后继续道:“按我朝律法,丈夫撞见妻子被人强奸,是可以当场将人打死而不受刑罚的,陈有田得知你欺侮自己妻子后,气盛之下拿锄头去你家,也属人之常情,然而直到此时你也丝毫不知悔改,竟让四个儿子一拥而上围殴苦主,若不是下死手,也不能将人双腿都打断,所以你这是蓄意重伤,以上种种,就算判不了死罪,也足够杖一百,流放三千里了。” 这时陆璘抬眼,看到了堂下人群中站着的施菀。 丁文孝一翻慷慨陈词,让堂下围观的人纷纷喊着要将丁文孝正法,丁文孝却仍然嚣张大喊道:“我不是强奸,分明是许珍娘勾引,她去杨柳店卖也是人逼的吗?如果是这样,那嫖过她的男人不都要判成强奸了?就她那样的下贱货,我才不会去……” 陆璘知道施菀之前就担心许珍娘会不愿意告状,如今丁文孝在此污辱许珍娘名誉,对她更是刺伤,便立刻打断丁文孝道:“罪证已明,将丁文孝与其四子收监候刑,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