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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2/2页)
句,别真觉得原之琼有什么好心。” 他语气云淡风轻,好像口中所提之人,是个与他全然无关的陌生人似的。 周鸣玉心中浮起一股烦躁。 自打端王回京,所有人都在提醒她,原之琼不是什么好人。 她亲眼所见,亲身所知,原之琼的确不是什么心思单纯的小姑娘了。 但她仍然讨厌这种感觉。 这种世界上所有人都在变,所有人都无所谓变得不同,而她却无力指责或质问的感觉,让她生厌。 也许就是因为谢家人从来不变,所以才死于旁人的改变。 周鸣玉偏过头,很冷硬地说道:“多谢大人提醒,民女会注意的。” 杨简望着她,突然笑了一下,道:“周鸣玉,你是不是不怕我的?” 周鸣玉回头看他,瞥见他笑意温和的面上,一双眼却冰凉肃然。 周鸣玉骤然想起就在前日,他刚给了自己一手刀,把自己扔在树林里,她脖子上的淤青还没消呢。 她立刻组织语言:“民女自然是敬畏大人的。” 杨简哂笑道:“敬畏我,还如此出言不逊?” 周鸣玉赔笑道:“大人今日救我,可见心底良善。民女放肆了些,还请大人原谅。” 天色已经彻底漆黑。狭小山洞里的火光跳跃,在他眼里明明灭灭,却没有一点温度。 “你与官眷来往,其中不乏文官清流的家眷,难道不曾听见他们骂我佞臣竖子吗?” 这自然是听说过的。 皇帝的名声要好,皇家的名声要好,这世上有许多事,便不能由他们出面去做。 龙爪司存在的意义,就是在暗处,为皇家扫除道路上的障碍。 杨简身为指挥使,手上绝对算不得干净。 早年有文官御史要求取缔龙爪司,甚至有触柱死谏者,但龙爪司依旧保留到了如今。若不是用起来十分得力,皇家何必养着他们? 但周鸣玉如今与杨简独处,等同于小命捏在对方手里,自然不会说这些。 她只是道:“民女不曾听说过。” 杨简瞧着她满口谎话的样子,心里明白再说也无用。 他淡淡垂下眼睫,不发一言,等着山鸡熟了,才用刀分了鸡肉,递给周鸣玉。 周鸣玉接过,把自己这份吃完了。 这山鸡上什么调味料都没有,还有些腥气,简直算得上难吃。周鸣玉当年在南方流离,最难的时候也吃过这样的东西,比杨简烤的好吃多了。 可见这公子哥儿,虽然干的是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日子却没怎么苦过。 但如今身上有伤,不吃东西又补充不来体力。周鸣玉没挑剔那么多,还是吃完了。 杨简给周鸣玉分了大半的好肉,自己那点毫无兴致地吃完就丢在一边,反而是把周鸣玉先前摘的果子摸过去吃了。 周鸣玉余光瞥见,心里暗嗤。 方才摘的时候不乐意,怎么现在一个也没给她留? 杨简看着周鸣玉面无表情地吃东西,好奇发问:“不难吃吗?” 周鸣玉顿住。 这叫她怎么说? 杨简接着问:“你从前在南方,也经常吃这种难吃的东西?” 周鸣玉琢磨着他怎么今日总这样逾矩,做些太过亲密的事,问些太过亲密的话。 她低下头面无表情地道:“小的时候做粗使,晚了就吃不上饭,有口馊的起码也能顶饿。后来都好些了。不过我不挑食,再难吃的东西,只要是新鲜的,总比馊的强。” 她几口解决完,把骨头放到一边。 杨简抽出自己的帕子,丢给周鸣玉擦手,自己将东西收拾了,去外头就着雨水洗干净双手。 周鸣玉展开帕子一看,愣住了。 这是个普通的棉帕,用的久了,帕子上都起了球,不够柔软,也不够细腻。料子经过太多次洗涤,已然是有些褪色了。但即便如此,也能看出主人使用时的爱惜。 最关键的是,帕子的一角,绣着一枝很小的海棠。 周鸣玉仔细地瞧了几眼,终于确认。 这是自己从前绣给杨简的帕子。 第13章 谢惜不喜欢做女工。 谢惜其实是这一代里教养得相当优秀的女孩子,她什么都会做,什么都做得好,但是也有自己的好恶。 她的针线活不错,但她自己不喜欢浪费大把的时间在这上面,所以只是偶尔无聊了,才打发时间着给自己做两个小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