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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第1/2页)
十二年不见,张怡淳还还是很美。对啦,我是用「美」这个字。 国中时被她甩了那一巴掌之后,那阵嗡嗡作响的痛觉在我心里活了十二年,在接骨所遇到她时,我都还能感受到那阵痛觉。 所以当她跟我说要离开接骨所时,我心里又有另一种痛觉。 这痛觉跟十二年前的是否一样,我分辨不出来,就像我分辨不出喜欢跟爱的差别是一样的。 我问过张怡淳,你觉得喜欢跟爱的差别在哪里? 她说:差别在使用的时机上面。 然后我花了五秒鐘想通了这句话,并且在想通的瞬间原谅了许媛秀,而且不是普通的原谅,是打从心里原谅,并且在原谅她的同时,也爱上张怡淳。 张怡淳的爱情故事跟我差不多,她在大学的时候被劈腿了两次,让她一再地怀疑自己是不是个笨女人,因为男人总是告诉她「对不起,我很喜欢你,但我比较爱她」,她一度相信了喜欢跟爱的差别。 『后来我就知道了,那只是使用时机上的差别而已。你还想跟这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你就是爱他,你想跟他分手的时候,就剩下喜欢了。』她说。 那天,我在接骨所里跟她交换了手机号码。 我问她说,这表示要继续联络吗?她说不是,是要让我好好地记住这支电话,但是不准打。 我把遇到张怡淳的事情告诉伯安跟育佐。 当时伯安正在骗小孩,已经一岁多的小伯安变得很爱讲话,虽然说什么完全听不懂,就是咿咿呀呀这样,叫爸爸的时候都说「八」,叫妈妈的时候都说「麻」。 「所以她把电话留给你,却叫你不准打?」 「对啊。」我说。 「这是什么招?」 「我哪知道?」 「难道是武林中失传已久的,欲擒故纵?」 「欲你妈个贡丸汤啦,最好是这样。」 「干!陆先生,你讲话很脏喔,我儿子会听到啦!」 「……」 「……欸,我刚刚有骂干吗?」 「有……」 然后我听到他在跟儿子道歉的声音,还有晓慧在骂他的声音,没几秒就掛了我的电话不理我了。 我打给育佐的时候,是学……嗯……彩娟接的,她说育佐正在洗澡,要我晚点再打,或是等育佐回电。 大概十分鐘后,育佐回了电话,我把事情讲了一遍,他听完又开始废话了。 「那隻火鸡有变成老火鸡吗?」 「嗯……看起来不老。」 「她也二十七了耶,应该要嫁人了吧?」 「为什么二十七就应该要嫁人?」 「女人超过二十五岁都应该要去买个警示灯掛在身上闪啊闪的,警告所有人说她就快要过期了,再不带回家供起来的话就会臭酸。」 「哪会?」 「为什么不会?二十五岁算好了,还能掛警示灯,等到三十岁就不用掛了,直接贴一张符在额头上比较快。」 「什么意思?」 「都已经成妖孽了,就要懂得镇住自己的妖气,不要再出来害人了。」 「干!你废话很多耶!」 「我没有在废话,我是说真的。反正女人超过二十七岁还没嫁出去都是个性有问题的。」 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