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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和陈秋的第一次交集,就是两人第一次试图自杀的那一次——他们分享了一盒双黄莲蓉月饼,上了某一座公屋的天台,然后站在边缘处,闭上眼默默数着十秒之后就要跳楼,然而谁也没有真的跳下去。但谁也没有生气,反而是相视而笑,林春笑得不能自已,那时他打从心底觉得自己可笑啊。 给所谓的父母传了一则相当于遗书的短讯,可是等到去跳楼之前的十秒,手机还是没有响起来。林春想,如果那时手机有响起来,他会查看是谁打来的,但无论如何都不会接听。只要有人在那一刻想起他、记得他、寻找他,那就够了,或者他就真的会跳下去——因为过于幸福,幸福得要死去了。当然,也是因为不想接听电话。 万一到时一听,是爸或妈那冷漠的声音:「你玩够了吗?」林春虽然很少见自己的父母,但他太清楚父母的个性了。在他心中,父母不像人类,不,他们没错是有人类的欲望,但是没有人类的感情。 林春是在单亲家庭中成长的,父母在他年纪很小时,便因为性格不合和钱银问题而离婚。之后,林春跟着母亲生活。母亲在连锁速食店里做工,人工刚好是最低工资,每小时二十八元,扣饭鐘钱,有薪假期?会想起这个名词的人实在是个白痴。虽然如此,林春的母亲对于林春这唯一的儿子,还是抱了很大期望的,因此才不惜一切省下所有不必要、有时甚至是必要的花费,以供林春学习。 学习也要钱吗?香港可是一个天堂呢——对不少人来说,这里有十二年免费教育,幼稚园也有学劵制以豁免学费,不过就是要用钱去买教科书而已。但是,教科书的价钱一年比一年贵、甚至达到每个新学年也得花三四千元去买书的这件事姑且不提,「学习」始终是一件极度奢侈的事。奢侈并不光指时间,而是指补习。 凡是香港人也会听闻过那几家大型补习社的名字,它们是连锁式的,就像时装品牌一样在电视和网站上卖广告,补习社里头也有一个个穿得像明星般光鲜的「补习天王」。林春的文学底子好,所以现年中六的林春选修了文学科及中、西史共三科,而必修的中国语言及文化科(也就是中文科)当然也不成问题,可是英文差却是铁不争的事实。 所以林春每个月同时去上两位「补习天王」的课,每个月花在补习上的就有差不多一千元了。但林母觉得这钱实在花得有价值,因为林春虽然还是考不了英文第一,但总能上到全级英文科的头十名,加上他除了英文之外其他科目都考得异常好,所以基本上每年都是文科的榜首。 其实「学习」这回事,除了涉及到课本和补习之外,还是有关个人技艺的。人们总爱说要有一技旁身,这话本来是用于出外工作的成年人,可现在香港学生也要有「一技之长」,那(至少)「一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