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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天伦乐公子呈饰钱百日恩边峦补旧衣 (第3/4页)
不像娘们戴的有什么要紧?怜惜一切美好之物是北方英雌固有的本色,从战神北母到火神红疣都是如此。边峦从来都爱看岑儿美服壮马、花团锦簇的样子,大房送的抹额,她戴上肯定很好看。 人在单调沉寂的雪原中不可挽回地滑向固然到来的终端:被其隽永的挚爱埋入土壤。然而耀眼的珠宝、悠扬的歌声和殷红的色泽足以给予人之应得的尊严,让她们在绝境中的负隅顽抗成为充满荣耀的斗争,让苟延残喘也变得像真正的生活那般充满希望和热情,即使她们明知自己的生命终将为恶神所夺。围猎、垦荒、生育,乃至于征战和掠夺,她们从来都不畏惧死亡的迎头痛击,哪怕失去外物,也仍然被经血的浓烈色泽所感动,义无反顾地奔向母亲神所许诺的明天。周而复始,一轮又一轮。 璀璨的朝阳、冰雪消融后的春色,复苏的鸟兽和无忧无虑的孩童,那个在神话与史诗中不断召唤着她们的故土,那个安全、温暖,如同胞宫般的好地方。她们的祖母和母亲没有到达,她们的孩子一定要到达。 边峦定定地望着岑儿,倏忽意识到自己是母亲此生浓墨重彩的一笔败绩。如果他是个女孩儿就好了,那么他就可以像岑儿一样继承母亲的衣钵,扛起母亲的旗帜,赓续母亲的血脉,将这场事关存亡、永不停息的战役接着打下去——那甚至不是人和人的冲突,而是血肉之躯和天灾物怪间永不停息的斗争。是他让母亲心怀不甘地屈服了。 “边先生。”一旁的金淙忽然轻轻拉扯他的衣袖,打断了他的思绪。边峦转头去看,金淙凑到跟前小小声地问“我可以先送吗?让我先送吧。”十七岁的美少年,过完年就要十八了,粉雕玉琢,乖觉可爱,想向岑儿表达自己的爱慕和依恋之情,生怕送得晚了,让人比下去。 岑儿很喜欢他,说他的品质美好,命也不错,于是好吃好喝地供着,将他打扮得漂漂亮亮。有这样明媚的色彩在身边,总会让人为之动容。边峦此前一直不大打量他,金淙儿总像个小尾巴似的在岑儿后头跟着,又说又笑,叽叽喳喳个不停,快活到这个份上,已有些不体面了。边峦不是个天真的人,要他故作天真也是万难,想活成金淙儿这样,他只能寄希望于下辈子投个好胎。 其实边峦也知道自己不该再想托温的事,甚至不该为了自己没能成为母亲的女儿感到遗憾,那不是他一个人的痛苦,岑儿也备受折磨。然而岑儿此生所经历的痛击已太多,掺着冰雪硬往腹中吞咽,寻常人早已被敲打得骨断筋折,只有她是最倔强的那个,褪去小老虎满身灰驳的绒毛,长出油光水滑的美丽纹路,闷声不吭地埋头向前,意志如铁,死不松口。她所能打的仗已经打完了,不该再有任何苦痛不请自来地招惹她。 “你先送吧。” 边先生很轻易就答应了,金淙立时喜笑颜开,让湘兰去取他的礼物,他自己捧给家主。那是件银绸地柳叶暗纹的两当,夹层衬棉,既可挡胸又可挡背,比袔子保暖,正是这时节该穿的胸衣,他在小腹的位置填充了艾绒,散寒除湿,活血调经,可养生了。 “我还把盘扣缝在了侧面,不会硌到家主。”金淙知道家主喜欢趴着睡,刚过门那天中午和家主同床共枕的时候,家主就是赤着上身趴着睡的,虽然那会儿还是夏末,但金淙已经开始担心家主这样会不会着凉。 “厚薄正好,可以在屋里单穿。”北堂岑满意得很,这样礼物她也喜欢,最近她就缺这么一件能晾着胳膊的衣服。 除了边峦的浣葛堂,青阳院和朱绣院真是热得不行。锡林身上没什么肉,背也薄,常常是手摸着还暖,却说没什么胃口,用小勺子喝热汤。北堂岑真怕把他冻到了,男人嘛,血量又少,皮肤底下也无脂膏,很容易被外邪侵入脏腑。至于金淙儿,他的岁数还浅,跟个小炭炉一样,也把地龙烧得那么旺,纯是为着爱美,想穿得少少的。北堂岑最近不爱被他挂在身上腻歪,小孩儿烫人。 北堂岑心满意足,靠着椅背抻了个懒腰。本以为到这儿就结束了,边峦不会送她什么。这也很正常,北堂岑连他的口吻都能想象,他一定说‘岑儿,我没什么可准备的,我有的都是你给的。’这倒没什么,边峦一直记得她的娠日,还肯主动去找锡林商量,这对他来说绝非易事,他能接纳锡林,能尝试和其他人相处,北堂已很受触动。心里是这么想的,以至于边峦抱着那件熟悉的赤色锦战袍走到她跟前的时候,她恍惚片刻,哈欠只打了一半就咽回去,愣愣地望着边峦出神。 “娘,我也帮着描绣样了。”斑儿摇晃着她的腿,说“我还帮着浆洗熨烫了。” “麻烦得很,这得做多久?”北堂岑抬手抚摸斑儿的脸颊,将战袍接过来搁在膝上,抚过一遍,却始终犹豫着,并未展开看。“从大阅那会儿吧。”边峦回忆了一下,说“紧赶慢赶,三个月。” 原本北堂岑准备将母亲的战袍和自己那两把苗刀一起埋了,后来没舍得,就